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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45号建议的答复

教体艺建议〔2020〕55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卫生工作,提高应急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学校校医配备。中小学校和高校校医是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的重要力量。当前,学校校医配备距《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要求,将校医配备列入政府考核指标,进一步推进学校校医配备。山东省把高校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医务室纳入地方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印发通知要求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二是完善校医职称评定体系。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推进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拟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包括中小学校和高校校医在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使符合条件的校医均可通过职称评审实现职业发展。三是推进聘选卫生健康副校长。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强化联防联控,通过选聘医务工作者担任“健康副校长”,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目前,大多数省份已开始着手从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遴选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医疗卫生骨干担任学校“健康副校长”。

  (二)大力改善学校和教学环境。一是明确中小学校配置标准。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明确要求在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内配建中小学校,并对中小学校选址、服务半径、规模、运动场地等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完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标准。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在中小学校工程建设中充分考虑青少年学习和生活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对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作出明确要求,对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噪音控制等方面的设计标准作出针对性规定。

  (三)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预防。一是制定政策文件,强化学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教育部颁布《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规定工作组的职责、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程序、保障措施,重点规定一般、较大及重大、特大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各地各校制定本地本校应急预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教育部及时发布通知,迅速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各地各校制定严谨周密的防控方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颁布《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要求各地各校依据本预案,结合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制定本地本校应对突发疫情处置预案,一旦出现突发疫情,立即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党组工作要求,通过“师生健康中国健康”“卫生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三是根据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情况,如呼吸道传染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暑期食物变质引发中毒等,教育部及时发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警,强化各地各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与通报制度。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中,督促学校落实各项措施,加大检查力度,通报检查结果,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取得了重要进展。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各省份全面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开展有效干预措施,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教育部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应措施,妥善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近视波动问题,全面掌握在校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分门别类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持续完善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准入、待遇、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各级学校卫生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保障。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设立健康副校长具体实施方案。

  (二)进一步研究学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纳入属地应急管理体系。

  (三)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秋季开学后开展视力普查普测,推进建档工作,精准掌握中小学生视觉健康动态。推进“一增一减”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落实减负措施,增加学生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教医协调、家校联动防控机制。

  (四)加强卫生健康宣教。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运用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身保健意识和能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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