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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37号建议的答复

教体艺建议〔2020〕60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对预演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是教育的头等大事,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和前提。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简称《纲要》)参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六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相应地确定了公共安全教育的六个模块内容:一是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事故或事件;二是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三是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四是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五是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六是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它事件。在内容设置上,考虑到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范围和特点的不同,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纲要》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分别设置教学内容,并且侧重点各有所不同,以提高公共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演是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平安校园的关键环节。2014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明确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基础较好的学校要加强随机性应急疏散演练。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可根据演练内容,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进行小规模应急演练。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点对点”的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开园的必要条件。

  你们在建议中提到“在1-2年内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的教育与预演制度”,目前已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和政策基础,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专项督导,推动各地各校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应急演练协作,完善应急预演制度和相关机制,强化预演效果,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化解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25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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