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45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行高考全国一张卷子、学校录取全国统一分数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我国各省(区、市)高教资源分布不均,区域、城乡间高考录取率存在差距。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区域、城乡间高校入学机会公平,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区域间高考录取率逐年缩小。2007年以来,招生计划持续向高校录取率偏低省份倾斜。特别对于中央部门高校,要求适度减少属地和中央部门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名额,加大对中央部门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倾斜力度。经过努力,2015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减少到2015年的5个百分点。二是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渠道。经过多年努力,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上大学的比例与城市学生大体相当。但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2年,我国启动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2014年又开始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5年“专项计划”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7.5万人。三是解决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问题已取得初步成效。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6号),教育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截至2012年底,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30个省(区、市)按时向社会公布了方案,明确了具体条件,制定了具体办法。从2013年起,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人数逐年增加。2016年,全国有11.8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比2015年增加47%。
此外,高校招生分批次录取是各地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录取工作模式。目的是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和提高志愿的满足率,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的高校生源不足或考生落选情况。每所高校每年在各省的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机构根据高校申请和历年录取分数等因素,与相关高校协商确定,同一高校或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在不同省份的录取批次可能不同,教育部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各省安排在一批次招生的院校及专业数量由各省确定,都不相同,省际间各个批次(包括一本批次)的录取分数以及录取率不能简单类比。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了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并为地方和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学生兴趣自主开发选修课程留出了课时空间。为满足各地不同层次学校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国家实行中小学教材多样化政策。2014年底,教育部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论证,科学确定选修课程的学习要求。
自77年恢复高考后,我国高校招生一直采用“分省录取”模式。即: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省(区、市),同一省份的考生按分数排队录取,不同省份之间的考生没有竞争关系,也与是否实行全国同一试卷没有关系。多年实践证明,“分省录取”模式总体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如全国高考实行“同卷统录”,一是会造成东、中、西部省份间高考录取率出现巨大差异,尤其会导致西部欠发达和民族地区高考录取率过低;二是势必强化应试教育“唯分数论”导向,导致分省分阶段实施的高中新课程改革和中学教学改革成果付之东流,影响素质教育实施;三是全国使用同一试卷将会大大增加考试安全隐患。
为了适应分省分阶段实施的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同时降低全国统一高考安全风险,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起先后在16个省份开展了高考分省命题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出现了部分省份命题水平不一、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此,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主要考虑是提高高考命题的质量,保证国家教育考试的正确导向和社会公信力。经有关省份申请,2016年有26个省份全部或部分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虑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和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情况存在差异,全国卷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从全国各地遴选专家,命制多套不同的卷种供26个省份选用。其余5个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结合本地教育改革实际和命题情况继续实行分省命题,形成“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命题格局,并保持一定时期。“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命题格局有利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和深化,有利于高中课程改革的推进和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的竞争和水平提升。教育部将根据命题实践,检验改革成果,并决定后续的改革方向和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录取率,畅通农村学生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高考政策措施。
感谢你们对高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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