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18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现行高考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了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旨在破除“一考定终身”的选材方式,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机会公平。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教育部指导各地各高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了明显进展。针对您的意见建议,现将已完成的工作和下一步拟进行的工作介绍如下:
一、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机制。根据《意见》部署,2014年上海、浙江两地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主要改革措施有:一是考试科目可选。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统一高考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根据实施条件,逐步探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三是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在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等改革试点中,高校还可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考核,招生自主权得到更充分地体现。经过三年合力攻坚,上海、浙江高考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呈现出“工作进展符合预期、改革成效达到预期、社会反响好于预期”的良好态势。
二、加快推进高职分类招考,打破一张试卷考所有学生的模式。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7年各地高职分类招考比例已超过50%,成为主渠道。高职院技分类考试实践了因材施教、分流培养、人人成才的教育理念,考高职的学生不再为考本科的学生陪跑,减轻了这部分学生的备考负担,也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修订高中课程标准,适应高中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育部组织进行了普通高中课程的修订。新修订的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学生设计了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内容。其中,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全部修习,旨在打好共同基础;选修Ⅰ课程供学生选择性学习,主要为参加高考和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学生设计;选修Ⅱ课程是必修、选修Ⅰ的拓展提高,也包括学校自行开发的课程,供学有余力的学生自主选择修习。与此相适应,各学科还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每个学科一般3级或5级水平,明确了学生应达到的程度要求,帮助学生学习,进行过程性评价,如数学课程标准将数学学业质量水平划分为三级水平:水平一是高中毕业要求,水平二是高考要求,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展提高要求。这样的课程设计可以让不同学生学习不同的数学,达到不同的学业水平。
四、探索英语科目考试改革,建立分级分类的英语考试体系。目前,教育部正在研发国家英语能力等级考试(NETS),这是一个分级分类的英语考试体系。NETS的建立将增强我国主要教育阶段英语考试的科学性、体系性和选择性,为学生外语能力的发展提供一个连贯有序的阶梯,其目标之一就是推动人才多元化培养目标的实现。NETS考试分为多个级别,提供丰富的成绩报告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的建议,进一步深入推进高考改革和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让考生和家长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效。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教 育 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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