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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5977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21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京津冀一体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原因,京津冀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教育发展水平存在差距。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京津冀教育发展差距。

  一是促进京津冀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享共建。京津冀现有基础教育优质数字资源面向三省市教师和学生免费开放。加快开发适合三省市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优质教学和培训资源。依托“三通两平台”,建立若干教学教研培训网上联盟。加强三省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资源的统筹使用。加强三省市体育、美育教育教学工作合作,共同推动建立区域体育、美育特别是青少年校园足球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推动三省市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德育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深入推进京津冀校际交流合作,引导京津两地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与河北省中小学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建立三省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联盟,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在京部委所属高校到天津市、河北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作共建附小、附中,进一步扩大当地普惠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二是提升京津冀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水平。组建京津冀高水平大学、师范院校等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实施三省市高校校长、教师、中层管理人员异地挂职交流计划。扩大区域内普通高中与高校跨省市协作实施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推动三省市高校课程相互开放、学分互认。建立三省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库,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的方式共享高校先进设备资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教材、数据、图书文献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若干开放共享的高校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鼓励高校学生深入区域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管理一线进行学习实践。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河北省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河北省省部共建高校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河北省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开展部委所属院校对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等河北省重点骨干高校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京津两地高水平大学,已委托管理、联合办学等方式全面加强与河北省高校合作。建立京津两地部委所属高校教师的多点执教制度。积极深化河北省与天津市共建河北工业大学。

  四是积极促进区域城乡高考入学机会公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每年在安排各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时,重点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因素动态调整,向河北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指导部属高校充分考虑各省生源数量和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将招生计划增量主要投向河北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每年专门安排部分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覆盖河北省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

  关于京津冀招生录取一体化问题。自77年恢复高考后,我国高考一直采用“分省考试、分省录取”模式。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指出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并提出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部署,目前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从15个已经增加到26个,北京、天津等5个省市结合本地教育改革实际继续实行分省命题,形成“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命题格局。高考改革涉及不同群体利益,关系教育全局和社会稳定,还受到教育外部环境制约,极其敏感复杂,需要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统筹考虑。在区域教育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情况下,进一步促进京津冀高考协调发展需要一个过程。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一体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鼓励京津高校继续加大对河北的支持力度,促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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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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