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19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四川藏区实施普通高考本科专项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录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指出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教育部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加大宏观调控和工作指导,努力促进区域、城乡高考入学机会公平。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原因,区域间高考入学机会存在差距。2007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部署,教育部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一是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在安排分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量时,重点考虑各省份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因素,每年各省高校招生计划随上述因素变化动态调整。二是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安排部分增量计划,由录取率相对较高、高教资源相对丰富的东部省份高校面向录取率相对较低、高教资源相对不足的四川省等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招生。三是指导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指导部属高校充分考虑各省生源数量和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将招生计划增量主要向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倾斜。通过上述措施,促进区域高考入学机会公平取得显著成效,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由2013年的6个百分点减少到2017年的4个百分点。
2.实施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为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国家在高校招生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给予照顾,如对“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部分高校开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等各类内地民族班,为民族地区培养了高素质专门人才。据统计,2017年各类内地民族班共招生8万余名,重点向西部地区和农牧民子女倾斜。
3.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2012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实施了国家、地方、高校三个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覆盖四川省甘孜县、九龙县等)学生的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实施区域覆盖全国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地方专项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中国科学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高校满意度达80%,学生满意度达90%,地方满意度达100%。
4.实施其他定向招生计划。2010年起,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培养中西部乡镇卫生院紧缺医学人才;2007年起,在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中西部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四川省用好面向少数民族学生的相关教育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为四川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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