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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5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字〔2019〕343号

  您提出的“关于新时代下高考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恢复高考40多年来,高考制度不断完善,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2014年,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在上海、浙江率先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目前,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已经扩大至14个省市。高考综合改革的大部分举措与您提的建议在方向上高度一致。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于考试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根据《意见》部署,2014年,教育部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明确要求各地推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或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等级性考试(或选择性考试)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成绩纳入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这既能保障学生打好共同学习基础,也充分体现了学习和考试的选择性,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3.合理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对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考试时间要安排在学期末。这主要是考虑部分科目必修内容高一年级即可修完,可以做到“随考随清”,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之前也可考完,既保障了正常的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也能够为学生选科选考留出充分的时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也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作出了调整和完善,多数改革省份合格性考试安排为1次,时间主要在学期末,等级性考试(或选择性考试)原则上为1次,安排在统一高考时间。

  4.完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目前,全国有90所高校具备自主招生试点资格。各校自主招生考核均安排在每年6月统一高考结束、成绩发布前进行。

  二、关于录取改革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1.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教育部组织2000多所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编制了本科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高校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提出1—3门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选的选考科目与之相对应,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从高校编制的情况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都结合自身提出了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选考科目,体现了高校招生自主权。

  2.高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在高校录取中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而不是作为依据,一方面可以避免高利害性导致材料造假等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积极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比如,上海市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组织认定了1800多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保证学生至少有60个学时有组织地参加社会实践,并计入综合素质档案,很好地推动了中学的育人方式变革。

  三、初步成效

  上海、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从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平稳实施。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关调查表明,2018年大多数学生和家长对新高考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中学校长、教师认为新高考在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招考公平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高校反映高考改革省份录取的学生在综合素养、专业认同度、知识结构多样性等方面比其他省份考生更为突出。调研发现,对新高考满意度最高的就是学生,他们是受益最大的群体。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打破了原高考“文综”“理综”的固定科目组合模式,上海、浙江超过7成的学生选择了新的科目组合,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更多的体现。

  二是综合素质评价开始落地,上海、浙江均建立了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推进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使用,作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改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方式和导向。

  三是改革有效推动了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两地高中都开始不同程度地“选课走班”,改变了原来行政班“齐步走”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成长。

  您提到的毕业考试在高二学年结束举行、实践性课程考查、将高考录取科目改为单科等建议,涉及到高考体制机制的整体性改革,教育部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不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要求,持续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促进教、考、招有效衔接,切实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招生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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