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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88号(教育类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26号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校自主招生总体情况

  2003年教育部在少数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主要选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目前试点高校共90所,2018年报名人数为10余万人(非网传80多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2014年以来,我部对自主招生进行了新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审查(高校严格审查考生的申请材料)、两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组织的考核)、三公示(高校先后三次公示自主招生信息)”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近年来,每年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有关高校招生计划的2%左右。

  二、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制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自主招生改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教育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

  一是取消论文发表、作文竞赛、专利等“加分选项”。2018年底,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从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严格”要求。明确“高校不得简单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公信力高、权威性强的学科竞赛为主,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使自主招生与论文发表“脱钩”,坚决杜绝申请材料造假。今年,高校普遍提高自主招生报考门槛,均明确不将论文、专利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的依据,突出招收学科特长生的定位。为保障招生公平,进一步降低了自主招生优惠分值,一般不超过高校录取控制线下20分。

  二是组织高校开展自查自纠。2018年,教育部组织90所高校对近年来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进行了全面复查,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落实限期整改举措。督促高校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方案,确保招生公平、科学选才。

  三是健全自主招生公开透明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自主招生改革。目前,自主招生高校均成立了独立的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决策作用。对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都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同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为确保招生公平,我部要求招生高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强化信息公开,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要在高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优化招生选拔方式。明晰自主招生选拔定位,指导高校强化对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察,坚决克服唯分数、唯论文的顽瘴痼疾,建立多元立体的评价体系,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严格组织高校考核,结合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形式。在学校考核中,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三、下一步改革方向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工作监管,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规范招生程序,严格考生资格审核、高校考核、投档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环节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同时,结合高考改革的实施,进一步深化自主招生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感谢台盟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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