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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842号(教育类284号)
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275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09年,教育部决定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采取积极措施,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为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培养模式,2010年,经培养单位申报和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教育部批准32所部委属高校和32所省属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期三年。其中,清华大学等27所高校在40个工程硕士领域开展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并取得了一系列有示范性、推广型的成果。例如清华大学在工程硕士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中,通过建立校企合作专业实践基地,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配备双导师,按照职业岗位需求制定培养计划,有效解决了学生专业实践派出难和双导师制度执行难的问题,突出了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特色,并无缝解决了学生就业问题。

  2015年,教育部批准工程教指委提交的《深化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目前,工程教指委正在就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招生办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质量认证等方面工作积极推进改革。

  二、依托教指委不断推进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为加强对各培养单位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教育部依托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积极开展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1.制定和完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标准。2009年,工程教指委发布了《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就学习方式及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授予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11年,工程教指委发布《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对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五种不同形式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做出了明确规定,改变了传统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模式。

  2.加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2013年以来,工程教指委积极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一是推动编写和出版公共课、领域核心课、领域发展报告等工程硕士教材共计60余本,在公共课和26个领域核心课程均出版了专门教材。二是启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线课程建设项目。2016年2月1日,工程教指委面向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式发布“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公共平台”,采取公开发布、免费学习、有偿资质认证和学分认证的模式,首批上线的32门在线课程涉及工程硕士40个工程领域中的14个领域。三是加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试点工作。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支持下,工程教指委于2016年启动了水利、石油、电子、化工、软件等5个工程领域的工程案例库建设试点工作,计划经过一年的时间,围绕领域核心课程,在每个领域建成5个左右的时长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工程案例。

  3.加强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目前,已有近半数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在相关行(企)业中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4年以来,工程教指委开展了“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工作,并于2014年8月和2015年12月分别遴选出了28个和37个示范性校企联合培养基地。此外,工程教指委也在积极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搭建实践教育平台。2016年5月,工程教指委与广东省教育厅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共建面向全国高校师生、服务广东区域产业需求的实践教育平台。

  4.推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对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之间有效衔接,有利于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向,有利于改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质量,有利于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多年来,工程教指委与中国设备监理协会、英国皇家物流与运输学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项目管理协会等协会组织建立了设备监理、物流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方向的教育认证和职业资格衔接,涉及66所高校的9个工程领域。2016年5月,工程教指委又与中国石油学会签署协议,共同推动石油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认证合作。

  三、加强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

  2014年,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推动建立以学位授予单位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参与的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重在事中事后监督,实现从培养各环节到结果的全方位质量保证。2014年11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大会,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

  1.制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为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行业认证的多元化衔接,依托行业组织,健全完善专业学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行业、企业和部门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实践中的指导参与作用,切实保障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其中,就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分40个领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基本知识、接受的实践训练、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即对已经获得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进行发展状况评价,以建立学位授权点管理有上有下的动态管理机制。2014年1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明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2014年6月,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2009年到2011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了专项评估。此次评估中,共撤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4个。

  2013年3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明确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同年,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从明确改革目标、改革招生制度、完善培养方案、改进课程教学、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位论文应用导向、推进与职业资格衔接、充分调动研究生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鼓励开展联合培养、支持开展改革试点等十二个方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主动适应社会需求,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了要求。

  对于您提出的“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中采纳。

  感谢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22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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