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4号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应当大力推进公民教育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教育部的重点工作内容,教育部通过政策制定、课程编制、实践活动等多项措施切实开展公民意识教育。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2010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针对中小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分别对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文明礼仪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增强国家认同,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同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5年,教育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中小学生守则》,注重核心价值引领,明确提出“爱党爱国爱人民、明礼守法讲美德。诚实守信有担当、勤俭节约护家园”等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做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教育部强调将公民意识教育内容融入到课程、教材,不断完善大中小学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积极推动公民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公民意识教育细化为学生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一部分。将公民意识教育有机融入《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等课程教学中,在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根据学科特点适时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订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培训。上海市嘉定区充分利用资源,开发了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德育课程,如《公民道德修身课程》、《小畅学礼仪》等,丰富了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安徽亳州把国学经典教育与学校德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相结合,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相结合,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更加注重公民文明礼仪,师生、生生之间更加和谐。
三是注重公民意识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教育部全面实施“蒲公英行动计划”,发挥社会实践作用,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形成校内校外一体两翼、互补协调的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各地各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载体,结合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及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福利院、旅游景点、部队营地等场所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使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公民文明礼仪,践行文明礼仪,固化公民意识教育的成果。同时,教育部还强调在生活实践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要求各地各校普遍开展以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节约环保、团结友爱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理解公民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明确作为公民的权利、责任与义务。2015年,教育部广泛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2016年开展“寻找最美孝心少年”大型公益活动,通过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固化公民意识教育的成果。
四是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公民意识教育模式。推动各地各校主动联系家长、社区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公民意识教育的一致性,形成教育合力。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改进家访制度,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子女成长成才。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公益活动,重视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老战士、老领导等“五老”人员的作用。一些地方人大已允许公民旁听会议,学生可以按照当地人大的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赴多地深入基层学校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和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开展,共同营造良好的公民意识教育社会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动各地落实公民意识教育有关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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