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54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 更广泛参与国际金融事务提供人才支撑的提案”收悉,经商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高层次金融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全国共有59个单位可以培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208个单位可以培养金融学硕士研究生,141个单位可以培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授予金融学博士学位400多人,硕士学位5900多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3800多人,为我国金融系统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人才。
一、加大金融学科国家公派留学支持力度
长期以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一直支持金融学科研究生的培养,培养途径日渐多元化。2013-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累计录取金融学科研究生134人,涵盖了博士、硕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等多种留学形式,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数呈逐年递增趋势。未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更多金融学科的留学人员申请国家公派项目,不断提升金融学科国家公派留学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效益。
二、加强金融学科教师队伍建设
1.在国家人才评审与引进中支持金融学科发展。一是在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对人文社科领域申报人选给予政策倾斜,在评审阶段,设立经济学组,进一步加大经济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二是积极配合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引才育才导向,在“千人计划”评审中设立经济与管理组,鼓励和支持高校在“急需紧缺”关键领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培育中青年拔尖人才。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央座谈会精神,研究制定高校人才发展指导意见,推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引才聚才体制机制,更大力度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配合中央组织部推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为推动金融领域相关学科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2.广泛开展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师资培训。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13、2014年先后组织了6门核心课程师资培训班,每门实际参加者均在100人次左右。通过大规模的师资培训,规范核心课程教学、促进培养单位间师资交流。
三、构建金融专业学位核心课程教材体系,突出案例教学
“十二五”期间,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团队完成了《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投资学》《财务报表分析》《公司金融》《衍生金融工具》等6门核心课程教学大纲与教材编写工作,并先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鼓励和引导各培养单位开发适合中国金融硕士教学、体现中国国情的教学案例,制订了《中国金融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建设方案》,并于2015年开展了第一届“全国金融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大赛”,评选出第一批优秀案例。
四、创新培训手段,鼓励金融业界积极参与金融人才培养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关心和支持金融人才培养。一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的作用,通过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师资库、合作编写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管理、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金融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等国家级专业技术培训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金融人才的专业技术技能。三是创新金融教育培训手段,鼓励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加大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建设投入,丰富网络课程,有效提高金融教育覆盖面,提高金融教育成效。
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办法,您提出的关于在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中引导相关高校把金融学科纳入重点支持计划的建议,将在具体实施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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