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116号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管理制度障碍、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尊重科教工作规律,改变目前政府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
2015年,财政部、教育部启动实施了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此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有:一是有利于简政放权,坚持多元筹资和放管结合,增强高校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权。二是有利于更加公平公正地配置资源,主要采取因素法、标准法等方式科学合理分配资金,促进公平公正竞争,增强高校发展活力。三是有利于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完善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高校加快内涵式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完善基本支出体系,逐步建立中央高校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相对稳定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招生规模和学科专业结构;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拨款制度,继续对西部地区中央高校和小规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给予倾斜;提高基本支出所占比重,优化支出结构。二是重构项目支出体系,区分不同情况,调整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合理的项目,归并功能相近的项目,保留运行较好的项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破除束缚科研和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届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的“先手棋”,教育部简政放权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共取消下放了15项教育审批,全部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经费使用、选人用人等方面有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同时,由于受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思维惯性影响,以及社会转型期制度机制还不尽完善等原因,政府在转变职能、管理方式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还不能满足高校的发展需要。当前,为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破除制约高校投身改革发展的不合理束缚,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部正会同中央多个部委,研究制定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文件,并将以国务院名义印发。文件以遵循教育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重点解决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教师职称评审、编制及岗位管理方式、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待遇和兼职兼薪、经费使用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科研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出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科研经费管理方面,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若干意见》。今后,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和科技部的沟通,不断推动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体现科研人员的劳动价值,为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教研人员出国交流方面,《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5月10日印发。该文件对教学科研人员特殊情况下持普通护照或外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绿卡)出国执行公务的管理做出了适当安排,同时,针对特殊情况需持普通护照或外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绿卡)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相关费用无法报销的问题,明确了报销办法。
三、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目前,教育部正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总的原则是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加强战略规划,引导分类发展,实行开放竞争、动态调整,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加快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在具体实施中,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管理方式及财政支持方式,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
感谢您对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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