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40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设立蒙医学博士授权点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有关高校设立蒙医学博士授权点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直十分重视民族医学教育。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培养项目”试点工作,内蒙古医科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分别申报了有关项目,并进入了专家评审阶段。经过评审,内蒙古民族大学的“中药学(蒙药学)博士人才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于2012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支持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等建设8个蒙医药重点学科,支持培养27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蒙医专业学生,支持开展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工作,培养了一大批蒙医药专业人才。
今年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的学位授权审核要进一步确立质量导向,加强学位授权与研究生培养的衔接,完善学位授权审核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核。目前,正在根据《意见》精神,研究制订学位授权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适时启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对于内蒙古等西部地区,将在审核方案制订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积极支持。建议内蒙古有关高校继续做好学科建设,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部署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时积极申报,在获得相关学科学位授权后,开展蒙医学人才培养工作。
二、关于设立蒙医学一级学科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一级学科目录每10年调整一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11年颁布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医学门类下设有中医学一级学科,民族医学是中医学的一个重要学科方向。你们的有关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次学科目录修订时,提请专家研究,并在学科体系顶层设计时认真考虑。同时,我们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自主设置民族医学二级学科,培养民族医学人才。
感谢你们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心!
教育部
2016年10月28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