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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752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588号

  您提出的“关于客观看待第四轮学科评估体系进步意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改革创新举措的充分认可,这是学科评估事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动力。如您所说,本轮评估在构建指标体系框架时坚持“质量、成效、特色、分类”理念,进行了诸多改革创新。以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在评估理念上勇于创新、在评估指标上日益完善、在评估水平上追求卓越,通过学科评估继续服务国家教育发展大局。

  其次,您对“A类期刊”的客观认识是对评估工作的最大支持。当时设置A类期刊的初衷是为了进一步打破了SCI、ESI评价体系垄断的局面,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的学术论文评价标准,促进中国期刊的发展。然而部分专家对期刊清单产生了争议,为了确保学科评估工作按时顺利进行,学位中心决定本次评估不增列该指标。待本轮评估完成之后,将以更加科学的方式进行更为深入广泛的调研论证。

  第三,您为学科评估的理念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和高度的概括并给与充分肯定,同时,也客观指出本次评估的“技术性缺陷”。其中与“双一流”建设的关系引发了一些高校的关注。学位中心在评估启动之前已有所认识,在工作启动邀请函中从未提及评估结果与双一流建设的问题,且在宣传中强调学科评估是非行政、独立的评估项目。但是学科评估项目还是成为当前关注的焦点。您还指出评估中要注重产出和效率问题,其实学科评估的内容就是学科建设成效、科研、培养质量等输出质量,学位中心将在今后的评估改进中关注效率问题。另外,您建议在评估工作中应“具有历史的眼光、不应裹足不前;切记不可不顾实际的盲目冒进,不该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等,这些认识和判断为学位中心的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思路。

  目前,学位中心正按照学科评估的整体部署进行评估材料的审核,下一步将开展学生与用人单位问卷调查、主观评价、权重与声誉调查等,预计在年底前做出结果,并择机公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能得到您的继续关注!

  教育部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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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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