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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285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359号

  你团提出的“关于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破解高等教育结构失衡和同质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规划设计我国高等学校区域布局

  (一)关于高水平大学在中西部新建分校和校区

  我国已有的高校异地分校或校区办学,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高校对各校区统筹定位不够、办学经费缺乏稳定充足的来源、缺乏高水平稳定师资队伍等问题,影响其办学质量水平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高校设立异地分校或校区,还涉及高等教育布局、教育质量和财政支撑能力等重大问题,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论证。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强对高水平大学异地办学问题的研究和指导,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在解决好异地校区办学定位和发展建设规划、持续性运行经费支持、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基础上,再结合优化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布局的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高校办学条件标准进行审批。

  (二)关于在中西部地区新建高等院校

  根据《高等教育法》关于“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规定,今年2月份,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份在厘清和优化存量高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结构、补充短板的原则科学编制本地区“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作为“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教育部将在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中,积极支持中西部省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高等学校,进一步优化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布局结构。

  二、关于“双一流”建设

  (一)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

  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支持方式以及管理方式等。三部委设立了“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依托专家委员会,利用第三方评价结果,论证确定认定标准,再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了拟建设高校名单。认定标准主要采纳了人才培养、学科水平、贡献奖励及政策导向四类指标,要求建设高校应人才培养质量突出、社会认可度较高;拥有高水平、有特色的学科,在普遍接受的第三方评价中有良好表现;或者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需求,经过国家长期重点建设,具有较好学科建设基础的;或者是有行业特殊性、学科特色优势鲜明、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校。

  在具体遴选认定中,专家委员会充分考虑了“一带一路”及国家区域布局等重大战略,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了支持。若干具备较强综合实力、优势特色鲜明、在同类高校中居于前列且对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的中西部高校,列入拟建设高校名单。按照分级支持原则,中央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纳入“双一流”建设的地方高校,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予以引导支持。

  目前,拟建设高校已完成建设方案编制论证,并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作了修改完善。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待国务院批准后,即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注重学科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双一流”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调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家重大战略,引导高校把“四个服务”作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专家委员会将高校和学科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国家重大战略和行业区域发展需要作为建设高校认定标准的重要因素,积极引导高校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办法》允许高校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自主确定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支持鼓励高校积极发展当前经济社会急需的学科特别是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办法,高校和学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因素。

  (三)关于实行分类管理和多元化发展

  “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在一流学科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在优势学科建设,促进特色发展。同时,鼓励省级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统筹推动区域内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发展之路。

  三、关于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先后实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一省一校”)、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等,支持中西部高校补齐短板、改善办学条件、提升综合实力。“十二五”期间,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 亿元,支持24个中西部省区100 所地方本科高校。2012-2015年,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共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6亿元,支持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建设14所高校。通过以上措施,中西部高校在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化解债务负担、改善办学条件、提升综合实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人才培养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提升。

  下一步,三部委将继续积极支持中西部高校改革发展,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和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在继续支持100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的同时,支持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和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中西部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争创一流。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继续支持各地巩固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质量;在资金分配上,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按照“一省一校”原则,继续支持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建设14所高校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

  感谢你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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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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