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242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区高等工程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学科尤其是工程领域的发展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
一、大力支持民族自治区工程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发展
在2017年授权审核工作中,对西部地区和民族高校给予了政策倾斜,相关院校在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降低20%,在复审中,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作为评审原则之一。经过评审,共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工学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 17个、硕士点26个,批准新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6个。目前五个民族自治区共有工学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126个,有力支持了自治区工程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发展。
二、招生计划给予支持和倾斜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对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五个自治区给予了积极支持和倾斜,其普通本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均增幅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促进自治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教育部将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上继续对五个自治区给予积极支持。
三、建设一批有特色的重点实验室
自1998年始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来,教育部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区的实验室建设和布局。目前,在包括广西、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在内的五个自治区均布局建设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7年,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运行与管理办法》规定,共有内蒙古大学的“牧草与特色作物生物技术”等5所高校的5个实验室在研究方向凝练、科研环境、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对外开放等方面达到了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通过验收并正式开放运行。新建实验室将有力提升高校对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目前,国家已在5个自治区布局建设了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2个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稀有金属特种材料等5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绵阳遗传改良与健康养殖等6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四、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民族自治区高校发展
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针对中西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计划》提出了加强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扩大中西部学生入学机会、优化院校布局结构、加强交流与合作、健全投入机制等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14所“一省一校”高校改革发展,内蒙古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西藏大学、广西大学入选;投入11亿元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基础能力,五个自治区的15所高校入选。2018年,采用部省合建机制,在尚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按“一省一校”原则,重点支持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等14所高校建设,覆盖全部自治区。
五、推动民族自治区高校新工科建设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2017年,教育部启动了新工科建设,加快设置新兴工科专业,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2018年,在认定的首批612个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工程学院、宁夏大学、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学院的21个项目入选,涉及机械、土木工程、机器人、自动化等多个领域。
六、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0年,教育部联合22个部门和7个行业协会共同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探索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校企联合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与开发教程、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实习基地、合作培养培训师资、合作开展研究等,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目前,共有208所高校的1257个本科专业点、514个研究生层次学科点参与,企业与高校共建了626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其中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高校的33个专业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石河子大学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学与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与桂林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建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入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七、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教育部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把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中西部地区高校整体实力提升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来抓。一是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大对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强调“向西部倾斜”的政策导向,进一步突出促进人才流动、合理布局的导向,加大向包括五个自治区在内的西部地区高校倾斜力度,为民族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血”和“输血”。二是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人才合理流动。2017年初,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教人厅〔2017〕1号),对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在人才流动方面提出要求,明确提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要服从服务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不鼓励东部高校从包括各民族自治区在内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三是为西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认真落实“西部之光”培养任务,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支持民族地区高校教师到部属高校进修访学;积极参与“博士服务团”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青年高级知识分子的优势,为支援西部开发建设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层次结构,支持五个民族自治区工科类人才的培养,为民族地区发展培养更多复合型、应用型工程人才。
感谢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关心!
教 育 部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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