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8〕第13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支持
(一)资金支持
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高校管理体制,中央财政对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的高校,采取分级支持。在中央高校层面,由中央财政纳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在地方高校层面,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给予引导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建设高校也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二)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目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程序,地方高校的分校招生规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核定的分省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
近年来,教育部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综合测算为基础,以客观数据为基础构建数学测算模型,将引导性政策转化为指标设置,提升招生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同时坚持招生计划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增量计划分配主要集中在各类国家级平台和重大工程、集中在优势前沿学科和优秀顶尖导师队伍等因素上,为全面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夯实了基础。同时,考虑到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现状和发展需求,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时给予了适度倾斜,近年来地方高校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计划增幅均显著高于中央部委高校。
今后,教育部将在全国研究生计划管理工作中,积极引导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国家、地方重大战略对接,综合考虑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实际需求,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力度。
(三)人才工程和科研平台
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教育部一直注重加大对地方高校的倾斜支持力度。2015年以来,地方高校入选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人数、比例持续上升,31个省份均实现了地方高校特聘教授零的突破。
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方面,目前正在建设和运行的实验室有600多个,涵盖了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了90%以上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的二级学科。今年初,教育部启动十四所高校的部省合建工作,明确了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模式对合建高校的发展予以指导支持,在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评价、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与直属高校同等对待。目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建工作尚未启动。今后新建工作启动时,教育部将优先考虑十四所部省合建高校及地方“双一流”建设高校提出的新建需求,为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双一流”建设共建机制和对地方政府的指导
目前,教育部已与湖北、广东等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双一流”共建协议,正在积极协商与江苏、陕西、重庆等省市签订共建协议,在政策、资金、资源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建设支持力度。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强对各校各地“双一流”建设的指导,引导地方政府将“双一流”建设纳入区域重大战略,结合区域内科创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重大计划,主动明确对高校提出需求,形成“双一流”建设与其他重大工程互相支撑、协同推进的格局,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建设高校在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积极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本地区高水平大学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构建协调发展、有序衔接的建设体系。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完善“双一流”建设部省共建机制,加强对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指导与支持,引导“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地方在人才、智力、技术、创新成果等方面深度融合、互促共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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