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475号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民族语言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的生命力与实效性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我部相关职能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述,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国家,多样的语言和方言都承载着自己民族或地区的发展历史,积淀着丰富多彩、不可再生的文化信息,是中华民族引以自豪的宝贵的资源。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员流动的增加,部分语言和方言使用人口减少,传承逐步面临威胁。
教育部、国家语委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工作。2012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了增强全社会的语言资源观和语言保护意识、加强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用现代技术手段记录保存少数民族濒危语言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濒危语言调查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教育部、国家语委近年来通过科研立项,支持了一批相关课题的研究。如:支持国家民委设立的“20种少数民族濒危语言调查与保护项目关键问题及标准”“濒危语言保护标准研究”,以及“中国濒危语言有声资源采集、传输和集成技术研究”“基于多媒体语言资源库建设的中俄跨境濒危语言使用现状调查研究”“黑龙江省世居少数民族濒危语言现状调查与发展研究”等课题。
2015年5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关于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以语言资源调查、保存、展示和开发利用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该项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约1500个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点的调查,以及语言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应用。
语保工程启动后,各地和有关高校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按计划顺利完成2015年度81个少数民族语言(含濒危语言)调查点、53个汉语方言(含濒危方言)调查点和32个语言文化调查点的工作任务,对包括满语、赫哲语等濒危语言在内的一批语言和方言进行调查保护。
今年5月23日,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民委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随同《通知》印发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总体规划(2015-2019年)》,计划五年时间共完成420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含濒危语言)的调查任务。
目前,教育部对濒危民族语言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的重点放在加紧对珍贵语言资源的调查、纪录和保存上,随着《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和加强。您提出的有关建立“语言保护示范区”、制定和落实相关立法等建议,教育部将配合国家民委等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可行性,不断推进濒危民族语言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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