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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290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184号

  您提出的“关于互联网时代下汉字教育起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汉语拼音方案以普通话为语音基础,照顾了汉语多数方言情况,采用音位互补理论,尽量发挥罗马字母各符号的作用,很好地体现了汉语的整体音位系统。汉语拼音方案作为语文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帮助识字、扫盲、增强阅读和写作能力、学习普通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帮助创制与改进少数民族文字、中文信息处理、书报文献检索、增进中外交流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确定为用罗马字母拼写中文的国际标准。

  正如您所说,汉字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对传承中华文明、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时代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普遍采用,目前汉字应用水平受到一定影响。近年来,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研制了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开展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测试工作,有助于强化汉字书写基本要求和养成良好书写习惯,提高国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一、二年级识字与写字学习目标中提出“学会汉语拼音”,目的是使学生能够逐渐借助汉语拼音独立识字。实际教学中,汉语拼音的学习主要在一年级上学期,学生学习汉语拼音的同时,教师就同步进行识字、写字教学,引导学生了解汉字的发展变化,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以及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教育部近年组织编写的义务教育语文教材,在一年级上册先识字后学拼音,把汉字放在第一位,同时兼顾幼小衔接、放缓坡度,以培养学生对语文课的兴趣。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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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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