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字〔2019〕3号
您提出的“关于废除汉语拼音方案中类汉字字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汉语拼音方案》是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颁布的。推行60多年来,在扫除文盲、普及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信息化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汉语拼音方案》推行和实践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发现一些有待改进和完善之处,如建议中所说“类汉字字母”(汉语拼音的字母名称)应用不多、个别字母不便于计算机信息处理等问题。对此,国家语委设立多项科研项目进行专门研究。您的有关意见建议我们也将认真考虑研究。对于《汉语拼音方案》的修订完善,要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稳妥地进行。
感谢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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