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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1584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33号

  您提出的“关于启蒙教育阶段,弱化拼音教学,强化字形记忆以确保汉字基因稳定传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工具,历史悠久,有独特的造字理据和结构方式,也具有不能直接准确表音的特点。从直音法、反切法起,中华民族为汉语寻找一个科学适切的注音方案的努力就不曾停止。19世纪末,国内一些知识分子兴起了切音字运动,创制了20多种拼音方案。五四运动前夕,民国政府颁布了汉字笔画式的注音字母,在帮助识字、正音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世纪初,钱玄同、赵元任等创制的“国语罗马字”和郭质生、瞿秋白等创制的“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都未能形成统一的罗马字母拼音方案。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要,党中央做出进行语言文字改革的重大决策。在拼音方案方面,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负责研制和审订工作,在充分吸收前人理论与实践的精华、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广泛而慎重讨论的基础上,研制出了《汉语拼音方案》,并于1958年2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正式批准颁布推行。

  《汉语拼音方案》是对近现代以来汉语拼音运动的继承与发展,是研制阶段1000多个海内外建议方案的集大成者。近60年来,汉语拼音作为一种科学、方便、实用的语言文字工具,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代化、信息化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我国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提高信息化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据此,《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提出“学会汉语拼音”“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等总体目标。在第一学段(1-2年级)提出“学会汉语拼音”“学习独立识字。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会用音序检字法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等要求。

  在语文教学中,汉语拼音是汉字的注音符号,是学习普通话和汉字的有效辅助工具,学习汉语拼音是低学龄小学生从运用口头语言过渡到学习书面语言的重要环节,是接受启蒙教育的重要手段。小学生在学习拼读方法,熟练拼读音节后,可以利用它来识字、查字典、阅读注音读物,使用汉语拼音来正音正字,正确地使用普通话交流、阅读、朗读。目前国内60岁以下的识字人口,应当都是经过汉语拼音学习的,并没有出现混淆汉字和汉语拼音的情况,也没有研究数据表明,因为汉语拼音的学习导致汉字文化传承出现障碍的问题。当然,关于汉字教学的方式,长期以来学术界也有不同观点,目前也存在有的小学语文教材是先识字后学拼音的编写体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普遍非常重视遵循由简到繁的汉字学习规律,加强对汉字演变过程的教学,培养学生热爱汉字的情感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思考信息化时代汉语拼音的定位、作用及其未来走向具有建设性。同时,汉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传承弘扬汉字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注和探索研究。

  感谢您对语言文字事业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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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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