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82号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层面设立国民汉语水平考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当前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偏低的判断比较中肯,关于国家层面设立国民汉语水平考试的意见对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一定的意义。诚如您所说,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都有相关内容。但也有专家指出,全社会重外语、轻中文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大学也都不开设“大学语文”等课程。国家语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显示:“我国学生人群中存在汉字书写能力退化、母语教育弱化、语言应用能力下降等问题。”
鉴于此,国家语委于2008年委托有关单位开始研制“汉语能力测试”,并将“国民语言文字能力标准与测评体系研究”列为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重大项目。国家语委分别于2010年9月、2011年4月、2011年7月在北京、湖南等地面向高校学生和在职人群,就“汉语能力测试”四、五级进行了三次试测,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试测基础之上,2011年12月24日于北京、上海、江苏、内蒙古、云南、天津、湖南等7省(区、市)12个考点进行了一次正式试点测试。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汉语能力测试定位为一项“公益类社会性考试”,坚持非强制性、非选拔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立足于为社会提供权威的专业化的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与评价服务平台。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加强国民语言教育,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加大宣传力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原有“汉语能力测试”大纲和测试方法,建立更加科学、权威、易操作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综合性测试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同时我们也希望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在更大范围内呼吁重视和加强国民语言规范意识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呼吁全社会各行各业都重视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重要性,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日益成为各行各业选人用人时重要的考虑因素。
感谢您对语言文字事业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8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