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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0117号(文化宣传类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粗俗网络用语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文化部,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网络语言传播治理。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教育部、国家语委2016年8月发布实施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加强对网络语言、新词新语、字母词、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强化对互联网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倡导文明用语用字,抵制低俗语言,推动社会语言文明建设”。为落实好《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6年12月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明确由中央网信办牵头,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社科院、国家语委参与,共同推进网络语言传播治理工作。

  一、关于“尽快出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等涉及规范网络用语的法规”

  为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针对性、操作性,2013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研制调研工作,专门针对网络空间语言文字立法开展了广泛调研并召开了网络监管部门、语言文字专家、网络运营商、教师等代表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听取意见建议,为立法做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今年启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其中拟对网络语言文字使用作出明确规定。您的相关建议,我们也将认真研究吸纳。

  二、关于“建立对粗俗网络用语常态化的治理机制”

  中央网信办表示,一方面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开展网络正能量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理性用语;另一方面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管控粗俗网络用语,净化网络舆论生态。

  在网络文化管理工作中,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文化企业内容自审责任。2013年,文化部出台了《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对网络文化产品实行企业自审制度,要求企业对拟运营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依法经营意识;为指导企业自审工作,文化部还发布了《网络音乐内容审查指引》和《网络游戏内容审查指引》,其中对语言使用、敏感词屏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网络游戏产品及经营行为的查出力度。

  三、关于“出台相应政策,将拒绝使用粗俗网络用语加入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内容中”

  教育部高度重视对青少年文明素质教育,注重培养青少年文明用语和礼仪规范,并贯穿在整个国民教育中。

  2010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针对中小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分别对各阶段文明礼仪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2015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明确提出“文明绿色上网”等行为规范,加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

  教材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依据,是标准。现行基础教育使用的国家课程各套教材,都是经过教材编写组精心编写、专家严格审查把关后进入学校使用的,教材中非常重视并加强文明用语教育,坚决杜绝粗俗用语出现在教材中。在中小学教材有关网络安全教育中,都有倡导使用网络文明用语的内容。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我们的国家”课程内容中,要求学生通过学习,“体会现代传媒,尤其是网络与人们生活的关系。在有效获取信息的同时,增强对信息的辨别能力,遵守通信的基本礼貌和网络道德、法律规范,做到文明上网”,同时提出了分小组进行讨论,制订文明上网公约等教学活动建议。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在“我与国家和社会”中,要求学生“合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初步养成积极的媒介批评能力”。依据课标编写的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都严格按照课标要求充分体现了相关内容。如初中《思想品德》七年级上册教材第一单元“走进社会生活”,专门设置了“网络改变世界”一课,讲述了网络改变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指出了网络在促进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的同时,也带了一些不良的影响。引导学生在网上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网络媒介素养,共同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下一步,教育部将与中央网信办、文化部等单位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从完善法制建设、注重正面引导、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教育等方面着力,共同推进粗俗网络用语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语言文字事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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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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