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60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国青少年语言文化艺术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教育等相关部门将朗读能力列入中小学综合素质考核的范畴之中,并作为升学考试的专项科目或者加分内容”的建议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考察要点。其中,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朗读能力即属于艺术素养的一个方面。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指导地方、学校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要求高中学校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朗读能力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范畴,细化评价内容和考察要点,探索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办法,引导高中学校扭转重“育分”轻“育人”的倾向。
朗读能力个体差异较大,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要将其作为专项科目列入升学考试,需要深入研究论证,需要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技术条件保障,目前尚不具备可行性。
二、关于“在师范类院校中文专业的学生中增加朗读必修课程,对学校中的语文老师进行专业性的朗读培训”的建议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工作,2012年印发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系列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朗读作为语文学科教学的基本方法与技能,是师范类院校中文专业学生培养的重要内容。《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
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等文件,规范和指导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语文学科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基于理解的朗读、诗词格律与古诗文诵读等作为小学中高段和中学拼音知识应用研修主题中的理论课程专题,把“能基于课文的理解和感受,对学生朗读、诵读进行即时评价,并从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指导”作为阅读教学领域对学生学习状态的关注方面重要的培训目标。在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的引领下,各地语文教师培训更加重视朗读培训相关内容。
下一步,将在师范类专业认证等工作中推动师范生培养对《专业标准》的落实,关注师范类院校中文专业学生朗读等专业技能的培养实效,同时,推动各地按照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要求高质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在职教师的朗读水平。
三、关于“有条件的学校能够开设朗读赏析课程,建立校内朗诵兴趣社团”的建议
我们注重以学校为主阵地,坚持以课堂教学和学校活动为主渠道,为学生从小打下中国文化底色。《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同时,发挥文化名家、播音员主持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地依托本土资源开展“诵读名家进校园”活动,为基层学校的中华经典诵写讲教育提供示范与指导,全国每年举办上万次活动。
下一步,将印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遴选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鼓励并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设中华经典诵读相关课程,建立中华经典诵读相关社团,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营造诵读文化氛围,使学生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在诵读中华经典中提高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四、关于“将语言艺术教育作为公益扶贫、援助项目的内容之一,将语言艺术教育也作为‘扶智’的板块”的建议
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2018年,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加大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语言基础。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实施好推普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我们完全赞同并正在积极实施有关内容。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将普通话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建设,指导推进贫困地区全面实施“一村一幼”,帮助幼儿学前学会普通话,加强少数民族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在深入挖掘经典诵读文化价值的基础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推动实施推普脱贫攻坚,积极提升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让他们在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亲近经典诗文中打下作为中国人的鲜亮底色。
感谢您对语言文字事业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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