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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3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5〕第14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每个关键时期都做出重大决策和部署。

  2002年、2005年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困境、步入发展的快车道。2014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时代重任、发展方向、支持重点、党政职责,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6月23-24日,国务院召开新世纪以来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同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6方面28条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细化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建设路线图。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

  这一系列部署,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构成中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表明职业教育在中国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二、推动中高职衔接,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

  《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任务。《规划》也将“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作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任务之一。

  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进程中,把推进中高职衔接作为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以专业和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推进中高职在学制、专业、课程、教师队伍、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紧密衔接。为做好人才衔接的顶层设计,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

  三、加强学生劳动技能教育,奠定学生职业发展基础

  加强劳动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克服当前一些地区和学校过分追求学生书本知识学习倾向的现实需要。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强调使学生获得基本技能,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多年来,教育部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生活实际,在中小学课程中系统安排了循序渐进的生活与劳动技能教育内容,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人生规划奠定基础。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专门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程,主要是开展劳动与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据了解,不少学校积极利用这一部分课时,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生活与劳动技能教育,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掌握生活技能。有的学校还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突出表现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此外,生活与劳动技能教育内容已有机融入中小学德育、科学、美术等课程。如: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要求学生“喜欢利用身边的材料自制小玩具、小礼物或布置环境等来丰富和美化生活”“能根据需要动手做简单的道具、小模型、小物品等来开展活动”;小学科学课程对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提出了要求,要求学生尝试制作酸奶、泡菜等;美术课程要求学生“选用各种材料进行工艺制作(如玩具、风筝、陶艺制作等)的练习”“学会刻、塑等基本雕塑方法”等等。

  2015年,教育部将切实加强劳动教育,修订颁布《中小学生守则》,对热爱劳动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研究制订《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开展学工、学农、学军等教育活动。将劳动教育、生活技能训练、勤俭节约教育纳入校外教育“蒲公英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生参加动手实践、志愿服务、种植养殖等活动。

  四、推动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

  此外,还通过建立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筹举办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逐步健全产教协同发展、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校企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有力地促进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通过探索实践“引企入校”“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学徒培养”等,创新校企合作新形式。同时,连续六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赛项全部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实施,带动了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下一步,教育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建立和完善促进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等政策法规,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五、加强教师待遇和培养培训,不断提升教师能力和水平

  《决定》提出,“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规划》要求,“改革教师资格和编制制度。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各地要比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

  2006年10月,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三个实施意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在新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0%。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兑现绩效工资后,包括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在内的其他事业单位从2010年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多数省份已部署实施。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确将职业中学纳入实施改革的对象范围。目前,已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课题研究,并于2014年7月联合人社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请示》,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将同步推进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同时,积极加强对职业院校教师的培养培训。一是启动实施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培养开发项目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精神, 2013年确定立项100个职教师资专业发展项目,研究开发88个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确定立项12个职教师资公共研究项目,重点解决职教师资培养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二是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模式改革。2014年,印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推动相关院校面向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协同培养机制,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师工资政策,继续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师待遇、完善职称评聘的政策。以培养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导向,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职教师资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水平。

  此外,教育部还积极在全社会倡导科学的职业观、择业观和人才观,会同有关部门在人事分配制度、教育体系、资助政策等领域出台政策措施,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发展创造更好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区域和专业布局调整力度,根据产业发展、学龄人口分布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统筹规划和布局中等职业教育,推动各项要素资源向优质学校、骨干专业集聚;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整合设计现代企业制度与现代学校制度,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持等。

  感谢对职业教育的关注,希望你们能继续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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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

  2015年9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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