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5〕第224号
您提出的“关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现答复如下:
一、职业教育改革的进展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通过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积极落实技能人才待遇。
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国家注重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制度,注重加大技能人才宣传,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报考公务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学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可以根据招考职位的要求进行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没有障碍。对于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家有关部门努力采取措施,畅通其报考公务员的渠道,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一是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教育部陆续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一些地方也建立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宁波市制定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河南、广西出台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上海、湖南、湖北等多地也颁布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文件。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深入调研基础上,教育部着手研制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二是健全校企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行业组建了62个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石油化工等行业制定促进行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行业服务、指导,推动企业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统筹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推进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紧密联系。近年来,共举办近60次产教对话活动,全国组建职教集团近千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2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7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在各级政府鼓励和推动下,职业院校积极实践探索,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企合作形式,如“校中厂”“厂中校”“股份制”“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
三是协同推进教育改革。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2014年,职业院校共开设专业近千个、专业点近30万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十一五”以来,职业院校累计为国家输送了8000多万名毕业生,成为我国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来源。据统计,职业院校毕业生占到新增就业人口的60%以上,就业持续向好并保持较高水平,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高于90%。职业院校就业结构紧贴产业结构调整,在一二三产就业分别占12.45%、33.38%、54.17%。以加工制造、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信息服务等行业为例,近年来一线新增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占七成以上。职业院校成为高素质产业大军的重要培养基地,成为契合产业升级、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实行“走出去”战略,面向非洲国家举办了一系列职业教育培训班,援建了埃塞俄比亚中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东盟,在全国范围内设立30个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为东盟各国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依托教育部、外交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通过成果展、职教装备展和洽谈会等多种方式搭建职教合作平台,开展职业教育交流合作。2012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举办了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联合澳大利亚分别于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召开了三届中澳职业教育与培训论坛,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得到国际职教界的赞许。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今后一个时期,将积极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深化职业教育创新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一是继续落实公务员考录现有政策,保障符合公务员招考职位要求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研究地方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适时总结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公务员招考政策研究,努力畅通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通道,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集团化办学等改革,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机制,指导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培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三是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职业院校紧密围绕经济发展趋势和就业市场需求,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和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布局;健全课程衔接体系,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衔接,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实践性教学,同时注重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四是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配套开发相应职业教育标准、资源、课程和项目,积极开发国内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职业教育事业以及教育部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恳请你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指导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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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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