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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35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5〕第402号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现代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职业教育改革的进展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通过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2006年—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由1141亿元增加到3450亿元,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从525亿元增加到2543亿元,年均增长25.3%,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近300亿元;着重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等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5000个实训基地;同时,建立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推动省级政府制定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逐步构建职业院校投入长效机制,促进职业院校健康持续发展。

  (二)积极落实技能人才待遇。

  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国家注重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制度,注重加大技能人才宣传,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评选表彰力度。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2008年起,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的特殊津贴。二是加大技能竞赛力度。组织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其他国内、国际技能竞赛,对国内竞赛优胜者享受升学优惠政策、晋升职业资格的激励,对世界技能大赛中的获奖者除晋升职业资格外,对获奖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是努力采取措施,畅通报考公务员渠道。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报考公务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学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可以根据招考职位的要求进行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没有障碍。对于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家有关部门努力采取措施,畅通其报考公务员的渠道,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一是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同时,教育部陆续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

  二是健全校企合作机制。教育部联合行业组建了62个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石油化工等行业制定促进行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行业服务、指导,推动企业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统筹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推进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紧密联系。近年来,共举办近60次产教对话活动,全国组建职教集团近千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2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7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在各级政府鼓励和推动下,职业院校积极实践探索,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企合作形式,如“校中厂”“厂中校”“股份制”“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

  三是协同推进教育改革。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2014年,职业院校共开设专业近千个、专业点近30万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十一五”以来,职业院校累计为国家输送了8000多万名毕业生,成为我国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来源。

  (四)积极拓展应用技术人才培养途径。

  以推进中高职衔接为切入点,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以学制和招生制度改革为基础,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核心,以课程衔接为重点,从学制、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实训装备、质量评价、办学机制等七个方面推动18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试点,建立健全多种中高职贯通招生入学渠道。同时,贯彻落实《决定》和教育部等6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引导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支持各省份开展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试点,支持部分试点高校先行先试,探索培养应用技术人才的道路。全面打通从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力争全面建成上下贯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五)加强和规范师资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制定。2012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问题进行研究,统筹考虑在哪些领域和行业应当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决定》提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规定地方政府要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目前教育部正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以及《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标准体系研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二是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的培养。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精神,2013年确定立项100个职教师资培养专业发展项目,研究开发88个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确定立项12个职教师资公共研究项目,重点解决职教师资培养中遇到的共性问题。2013年印发了《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成立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整体部署项目开发工作。2014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推动相关院校面向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的协同培养机制,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三是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

  兼职教师。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中央财政投入1.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面向中西部地区,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高、专业师资相对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2012年10月,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完善聘请程序,加强兼职教师组织管理,保障职业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在综合考评各在在兼职教师聘用、职教教师培训等工作绩效的基础上,划拨1.16亿元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综合奖补项目,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地方实施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兼职教师聘用工作,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结构。

  四是明确职业院校师生比标准。2010年,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明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师生比达到1:20。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等三类技工院校的师生比标准。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今后一个时期,将积极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深化职业教育创新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企业参与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集团化办学等改革,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机制,指导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培训,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

  二是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积极拓展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特别是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的对接途径,推进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等方面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推动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逐步扩大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和企业定制化联合培养的比例。形成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是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训,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制度,引导各地加大对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培训,切实发挥好兼职教师的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新政策,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各类技能比赛等活动,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恳请你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指导性的建议。

  欢迎登录我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了解教育相关政策、提高教育质量和深化教育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教 育 部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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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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