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5〕第394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贵州省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贵州省职业教育支持力度
1.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贵州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共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700万元,在贵州省立项建设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两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二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共投入1.927亿元,支持建设了贵州省11所中职学校。三是“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共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100万元,支持建设了贵州省的20所公办高职院校41个专业。四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共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02亿元,支持建设了贵州省89个实训基地(高职24个,中职65个)。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了贵州省职业院校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了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有效改善了实践教学条件,提升了专业发展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2.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扶持力度
一是2012年《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其中,惠及贵州省3个自治州、2个市的45个县。二是继续实施中职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对贵州省等中西部农村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行“两免、两补、一助”政策,即免学费、课本费,给予住宿补助和交通补助,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三是推广义务教育加免费中职教育的“9+3”模式,支持贵州省等连片特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每年培养100万人左右。四是“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投入6.9亿元支持贵州省69个项目,使得一批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3.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十二五”期间,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国培计划”自启动以来,中央财政共投入5688.5万元支持贵州省高职和中职教师国内培训、国外培训、企业顶岗共计3596人。其中,高职943.5万元,培训人次1076人;中职4745万元,培训人次2520人。“国培计划”的启动实施,有效促进了贵州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促进本省职业院校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形成了国家、省级、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体系,为贵州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教师队伍支撑。
二、强化省级政府统筹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职责
1.省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力度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今后中央财政将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支持方向和具体项目。在2014年实施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中央财政已下达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37355万元,支持贵州省用于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基本保障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激发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促进高职教育内涵建设,提升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其中,18000万元用于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贵州省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做好职教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支持中职学校做好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需明确解决职业院校债务的主要责任在地方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解决职业院校债务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职业院校债务属于地方性债务,应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地方政府应理清思路、总体部署、整合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尽量落实职业院校债务资金,确保职业院校的生存与发展,从而带动当地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教育部将积极协调支持各地政府积极解决当地职业院校债务问题,并在此过程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推动职业院校建设债务问题的化解。
今后,教育部将更加关注贵州省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提高对口支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职业院校改善实训条件,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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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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