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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80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5〕第393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吻合度,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优化专业设置

  2010年,教育部按照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力量对中等职业学校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新《目录》的专业类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9个,专业数由原来的270个增加到321个,专业(技能)方向由原来的470个增加到920个。2013年,教育部启动了高职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新《目录》专业划分调整在现行《目录》基础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大类划分,专业大类数量维持原来的19个不变,专业类由原来的78个调整增加到99个,专业总数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新《目录》中还首次列举了764个专业方向,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的小类,列举了各专业“主要对应职业类别”。新《目录》计划2015年下半年公布实施。同时,教育部委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编制了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指导职业院校围绕本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

  二、对接职业标准构建教学标准体系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工作。2012年,教育部组织制订印发了涉及17个专业大类的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4年又依托行业组织制订印发了涉及16个专业类的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还组织制订了多项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和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标准,逐步建立起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标准体系。以上专业教学标准明确了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教学组织形式、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等内容,积极推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所有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全部对接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中中职专业覆盖820个职业资格,高职专业覆盖1261个职业资格。同时,教育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积极推进和完善“双证书”制度,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74.44%。

  三、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

  一方面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2015年,教育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进行了换届。换届后行指委的行业企业专家人数大幅增加,行业覆盖更加广泛,国民经济各领域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同时,近两年来教育部统筹推动举办了16次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联合石油化工、机械、交通物流等行业制订职业教育指导意见,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另一方面,创新校企合作形式。一是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实施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通过申报和遴选,最终确定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牵头单位,通过试点推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制度。二是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国共有职业教育集团1048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3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7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三是开发企业生产教学案例库。2014年以来,教育部会同相关行业,积极引入企业真实案例和项目,组织行业专家、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课程专家共同开发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推动学习者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应用知识、技术和技能。

  今后,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定》要求,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用性。一是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研究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二是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积极发展相关专业。紧密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三是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提升行业指导能力。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四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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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育 部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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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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