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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88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19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新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建立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探索了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中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作出了不可替代的历史贡献。

  一、职业院校已成为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力量

  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28万余所,年招生952.7万人,在校生2722.8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15万所,招生604.22万人,在校生1674.21万人,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3.1%、41.3%;高等职业院校1341所,招生348.4万人,在校生1048.6万人,分别占高等教育的47.2%、41.2%。2006年以来,职业院校向社会共计输送了8000余万名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弘扬工匠精神助推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

  二、建成了一批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

  一是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5.5亿元,支持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建设了788个专业。二是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重点支持了1000所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通过以上中高职示范校项目实施,一批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内涵建设持续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成效明显,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示范校的探索与发展为职业教育的整体提升积累了经验、拓展了空间、赢得了声誉,摸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适应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之路。

  三、更加灵活的职业院校招录机制正逐步形成

  2013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逐步形成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要求,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将成为主渠道。据统计,201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数达到170万人,首次超过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50%。高职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了高职院校的招生范围及类别,为广大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在职在岗人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道。

  四、引导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学校转型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和教育部等六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为了推进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和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成立了“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通过组织召开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推进教育界、产业界、学术界与各级政府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参与本科高校转型改革。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配套措施和推进机制,促进转型高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全面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

  一是完善补贴支持政策。2010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组织新录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可根据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对于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获得相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补贴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中央财政通过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遴选了13个省份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并明确了支持政策。一方面,健全了投入保障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由政府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另一方面,完善了补贴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补贴数额一般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目前,试点地区已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全国约有70家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惠及7000名职工,充实了企业后备技能人才队伍。

  三是加强职工继续教育。《决定》要求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2015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支持职业院校利用自身条件和教师人才优势增强社会培训功能,解决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资源有限、难以承受高成本员工培训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方数据显示,2015年高职院校为社会提供的技术培训超过2000万人日,校均超过1.5万人日,170余所院校培训量超过3万人日。

  六、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一是系统设计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需求的培养培训体系。二是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构建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发挥行业协会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强监管服务。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工作,初步形成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企业行业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三是完善技能人才竞赛选拔体系。形成以世赛为龙头,国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国内技能竞赛与世界技能大赛逐步接轨、竞赛标准与人才培养紧密衔接的技能人才竞赛选拔体系。四是构筑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体系。完善以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待遇和地位不断提高的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激励措施,推广技能等级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五是构建职业能力建设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主体,以相关政策为补充,上下衔接配套的职业能力建设法规政策体系,实现法治技能建设目标。

  七、营造重视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年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努力引导社会转变重知识、轻技能的观念。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决定》规划部署,进一步积极营造了职教发展良好氛围。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二是推动形成职业院校稳定投入机制。配合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截至2015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高职生均经费制度;高职奖学金覆盖近30%学生,助学金覆盖25%以上的学生。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目前已有26个省市建立了中职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目前已覆盖91.5%的学生;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是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经国务院批准,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设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2015年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以“支撑中国制造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通过展示、交流和服务活动,使社会了解职教、体验职教、参与职教、共享职教成果。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为主题,突出开放、为民、德技并重、职普融通,持续传播职教正能量。四是开展各类比赛与竞赛活动。坚持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五是加强媒体宣传。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与发展做有力度、有深度、有维度的宣传报道,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构建起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需求;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惠及困难群体的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技术、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项目建设;推动实施国家技能振兴综合示范区建设试点(2016-2018年);加大对模范人物、典型事例、重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好宣传节点和网络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在全社会树立职业英雄,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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