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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04号(社会管理类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19号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和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就教育部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会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主动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

  一是优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设有护理(老年护理与服务方向)、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2015年10月,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增设了老年护理、养老护理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老年辅具应用等专业方向。

  二是扩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2015年,全国共有39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年招生总数4711人;共有93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年招生总数2752人,较2014年增长137%。2016年,全国共有150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拟招生人数10100人;全国共有13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拟招生人数760人。

  三是加强养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2015年,教育部联合民政部完成了新一届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民政行指委下设养老服务专业指导委员会,推动组建了中国养老产教联盟,参与职业院校、养老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达340多个。

  四是推动养老服务类、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建设。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教育部分别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遴选工作。2016年6月,我们共同确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等65个专业点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的护理专业等76个专业点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推动相关职业院校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

  下一步,教育部将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相关工作。一是继续扩大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发布老年社会工作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引导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实际需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置本科养老服务、老年护理、养老护理、老年医学、老年医疗、养老管理、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二是完善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体系,重点开展高职老年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和中高职衔接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标准制(修)订、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制订等工作。

  教育部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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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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