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107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订单培养精准扶贫攻坚计划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惠民、富民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关于“企业给岗位”的建议
人才招聘是企业自主行为,企业只有招聘到合适的人才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财富,缴纳税收,吸纳就业。长期以来,国家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及下属分支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通过资金帮扶、项目帮扶、人才帮扶、技术帮扶等途径和方式方法,立足企业及其所在地实际,实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支持贫困家庭子女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贫困家庭子女。
二、关于“教育给计划”的建议
2015年6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现代职业教育,鼓励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增加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计划。利用完善的教育体系,宣传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贫困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保证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质量”。教育部将积极贯彻落实好《意见》,鼓励和支持优质的中、高职院校增加面向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最好的职业教育机会。
三、关于“财政给保障”的建议
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标准由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变,即: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目前,已有19个省实现了中职学生免费政策全覆盖,全国中职助学金覆盖近40%学生。
《意见》也提出“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各地根据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确定补助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四、关于“学校和企业合作培养”的建议
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帮扶行动,充分发挥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的制度优势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的资源优势,鼓励和推动东部地区的职业院校、企业与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职业院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通过优质的职业教育,提高贫困家庭子女的就业质量,推进实现“一人就业带动全家脱贫”的目标。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支持和动员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利用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推动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取得成效。
感谢您为精准扶贫攻坚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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