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20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完善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明确学校、企业之间的责任权力利益关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发各方面创造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一些地方也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建立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规章制度,如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宁波等地也出台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文件。二是调整重组62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形成了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载体。三是提升行业指导能力。积极开展产教对话活动,自2010年以来举办了约70次,深化了产教对接与合作。推动并联合机械、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等行业,分类制定专项政策。四是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五是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全国组建了约13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同时,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赛项全部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实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在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的同时,研究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近期将按程序报送国务院。
二、政府相关部门起到引导作用,牵线搭桥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国务院召开新世纪以来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这一系列重要举措,明确了到2020年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积极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坚持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引导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打破学生上升的“天花板”。二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机会,2015年全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数达到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50%。三是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印发推进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编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连续11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基本形成了有利于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工作抓手和制度保障。四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联合行业开展产教对话形成常态化机制,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成职教集团约1300个,启动首批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经过努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吸引力不断增强,有力支撑了经济转型升级。2015年,全国共有职业学校1.25万所,年招生949.68万人,在校生2705.31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注册学生5287万人。职业院校共开设1069个专业、10万多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近五年来,为国家输送了近5000万名毕业生,成为我国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来源。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统筹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学习机会,为经济社会培养多类型多层次人才,使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是关于提升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水平。开展集团化办学,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目前,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约1300个,吸引企业约3万家。职业教育集团一般都设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秘书处、办公室等执行机构,制定了集团章程、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制度等,为集团运行提供了基本的组织和制度保证。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根据对160多个职业教育集团的抽样调研,近5年来合作开发课程8000多门、编写教材6000多本,行业企业投入建设经费超过60亿元,8万多名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23万多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
为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入发展,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目标、实现形式、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等作出明确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健全对集团化办学的服务和支持体系。建好集团化办学数据统计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国职业教育集团数据全部上网入库,实时发布集团化办学动态。以此为基础,每年发布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报告,展现主要进展和典型案例。二是推出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遴选和推广一批合作紧密、运转规范、成效显著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为各地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提供经验。三是继续推进一批改革探索试点。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的实施,继续推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组建一批紧密对接国家重大产业发展的大型职业教育集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关于大力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件及其实施办法,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审批工作主要为办学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经教育部备案后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为进一步明确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方向,规范办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教育部主要从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政策导向等方面对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进行指导与支持。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需明确办学定位,密切结合国家、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从院校选择、专业门类、合作模式等方面精心谋划。支持校企合作,鼓励院校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等相关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加强在理工农医等国内急需、薄弱空白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严控经济、管理类专业等低成本、重复性合作机构和项目。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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