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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3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26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011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粮食局等九部门,专门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做法;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要探索有关部门通过合作共建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

  2014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二、大力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1.加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资金投入。为缓解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薄弱、条件相对落后等问题,自“十一五”以来,国家共实施两期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60多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近300亿元,支持了4600多所办学有特色、改革力度大、就业率高、服务能力强的中职学校加强实习实训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养规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家始终坚持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向农村、涉农专业为主的学校倾斜,推动项目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将通过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各类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等,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2016年,国家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0亿元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通过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农村中职学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育人能力,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提供更优质、更符合农业生产实践的教育资源。

  2.推动建立生均拨款制度。为提高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水平,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保证职业学校获得稳定、合理的办学经费,提升办学质量。文件明确提出,地方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引导。政策出台以来,中央通过综合奖补、专项督导等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推动地方建立完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截至2015年12月,全国26个省(区、市)出台了中职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确保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3. 完善中职教育资助体系。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5年,调整完善中职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年限,公办学校财政补助时间由原来的2.5年调整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给予同等补助。目前,中职免学费覆盖近90%学生,19个省实现了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全覆盖。同时,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将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由每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全国中职助学金覆盖近40%学生。

  2015年6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提出“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各地根据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确定补助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三、推动县域职教中心转型发展

  近年来,一些地方整合县域职教资源,成立了县级职教中心。职教中心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除了开展学历教育外,也普遍承担社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国家高度重视县级职教中心健康发展,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方面,通过遴选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设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等举措,推进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化。在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方面,2006年,通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中央财政投入1.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面向中西部地区,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高、专业师资相对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2012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完善聘请程序,加强兼职教师组织管理,保障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加强教师培训方面,2006年起,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截至目前,已有近36万名职业院校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企业实践和省级培训,近半数参培教师培训结束时取得更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专业课教师“双师”素质进一步提升。此外,为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2013年,教育部等5部门启动实施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从2013年到2020年,每年从相关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选派包括中职学校教师在内的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为大力发展这些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加强农村、农业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省(区、市)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农业职业学校任教。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等组织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带头人补充到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师资队伍。

  五、推动建立校企联盟共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按照《决定》提出的“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教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等有关要求,教育部积极配合农业部,推动创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截止到2015年底,已经成立了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和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涉农高职院校双牵头的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五大职教集团。为发挥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的作用,教育部正在推动联盟企业与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进行“县企合作”试点,支持县域职业学校,共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决定》有关要求,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和结构。2016年将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行业等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进行调研,使修订后的目录更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更加契合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同时,继续联合相关涉农行业部门出台专门政策措施扶持行业职业教育发展,不断提升面向现代农业的人才培养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推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发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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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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