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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9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26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职业教育转型,提高城镇化劳动力供给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城市信息化服务,建立多层次一体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

  (一)充分发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中的作用

  教育部一直注重发挥行业企业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推动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依托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建立了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开展产教对话,行业在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作用得到发挥。二是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出台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目前,全国已建成职教集团超过1000个,覆盖60%以上的职业学校,吸引了3万多家企业参与。三是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打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共享通道。四是积极探索订单培养、校中厂、厂中校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模式,校企共同育人扎实推进。五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部署165家单位探索“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模式,促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二)推动建立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联合企业共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教育部积极配合农业部,推动创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截至2015年底,已经成立了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涉农高职院校双牵头的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五大职教集团。为发挥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的作用,我部正在推动联盟企业与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进行“县企合作”试点,联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教育部将协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的精神,2015年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出台《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行动计划》,统筹各级教育行政资源,积极组织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帮助返乡农民工获得必要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和再就业能力,尽快重返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引导和推动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带动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围绕创新成果开展创业活动。

  三、关于“提高农业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着力培养职业农民”方面

  (一)出台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

  2011年10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粮食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简称《意见》)。同年11月九部门专门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做法。《意见》就提高农业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着力培养职业农民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加强农村、农业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和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农业职业学校任教。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等组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带头人补充到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师资队伍。

  二是重点办好一批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探索有关部门通过合作共建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每年培养农村实用人才100万人,实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00万人的目标。服务现代农业和新一轮“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优先扶持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办好1000个涉农专业点,普遍提升农业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使其成为培养农业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三是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加强统筹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力度。要求各地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整合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规划并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四是实施分类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性。文件要求各地“继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改善农村民生。”

  (二)启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

  为深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2013年1月,在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和国家粮食局等八部门同意后,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创建300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指导各省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标准,提出省内自我示范、全国相互示范的工作要求,组织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开展了多次交流活动,开发了示范县展示与交流平台。现在已经有112个县入围,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果。

  (三)与农业部联合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后,教育部会同农业部,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全国各地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以及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20多所有关院校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100多名专家共同研究起草了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适合职业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民职业教育方案。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1号),提出“招生对象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将广泛面向社会培养农村青年人才。

  目前,已有十余个省份已经出台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实施方案,其中广东、福建、河南、河北、海南、内蒙古等省市已经启动相关工作。教育部将继续按照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四、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方面

  (一)与农业部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工作

  2013年末,教育部和农业部共同启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重大问题研究,将通过对新型职业农民界定、教育培养背景与意义、内容、路径与方法、条件保障和国家政策制度、质量监督与评估以及职业农民形成机制的国际比较等方面的研究,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原则方法和可供选择的路径、机制与方式,形成教学与教育大纲,同时提出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社会政策环境和建议。其中第四子课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的国际比较”对美国、日本、德国、台湾等十个国(境)外农业教育体系建立的经济社会背景、农业教育体系的历史与现状、农业教育的经验与启示进行研究,为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澳大利亚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包”译著成果正式出版

  由教育部引进“澳大利亚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包”译著系列丛书正式出版发行。培训包是澳大利亚国家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能力标准和职业资格联系起来,并制定了学生达到能力标准所需要的最低考核要求,规范了职业教育与资格培训具体实施的各个步骤。此套“澳大利亚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包”译著系列丛书是我国首次系统引进并翻译的国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培训和评价标准,革新了我国农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体系,填补了当前我国农业职业教育教材的空白。丛书分为种植、养殖、农经三大类,具体包括《粮食生产》《棉花生产》等12本书。

  培训包的引进有助于拓展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视野,有助于职业教育工作者了解和吸收国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成熟的经验,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思路,为课程开发、教材建设、职业资格认证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按照国际惯例和企业岗位需求开发研制适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人才标准和课程体系,助推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

  通过课题研究和培训包的引进等举措,加大了我国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力度。教育部将协同有关部门紧密结合“一带一路”“走出去”等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为推动职业教育转型,提高城镇化劳动力供给质量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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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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