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54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高度关注农民教育培训问题。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学校等参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一、关于“加强基层培训组织建设”的建议
出台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2011年10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简称《意见》),11月九部门联合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做法。《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加强统筹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力度。要求各地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整合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规划并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二是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发展本地职业教育的责任,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没有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县要努力办好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劳动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加强三教统筹,推进农科教结合。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村中小学在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师资、设备、场所支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
为深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2013年1月,在征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和国家粮食局等八部门同意后,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创建300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指导各省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标准,提出省内自我示范、全国相互示范的工作要求,组织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开展了多次交流活动,开发了示范县展示与交流平台。
二、关于培训对象的建议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创业青年,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务农农民创业兴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目标,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顶层设计,创新项目管理。
三、关于“加大对职业农民培养的投入力度”的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解决“谁来种地”问题,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支持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支持各地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围绕农业以及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对农民创业和农村带头人等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为提高培训效果,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探索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重点面向18-45周岁之间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开展为期3年的定向培养。
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不断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创新职业农民培训财政支持方式,着力提高培训效果,增强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一批以农业生产为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四、关于“增加对教育培训机构基础硬件投入、师资能力建设投入”和“扶持农民职业学校的建设,让农民能够长期接受免费的农业新技能培训”的建议
中央财政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好《意见》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予以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实习实训基地、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和骨干高等职业学校、高职学校重点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项目,有力推进了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直以来,国家坚持通过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强化农民的教育培训。自“十一五”以来,国家共实施两期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60多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近300亿元,支持了4600多所办学有特色、改革力度大、就业率高、服务能力强的中职学校加强实习实训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养规模。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家始终坚持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动项目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持。
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持续加强职业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的落地执行,对职业农民免费发放基本培训包,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关于“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开展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
为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新时期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充分发挥农广校的主渠道、主阵地和主力军的作用,2013年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7号),进一步明确农广校职责任务,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继续巩固农广校学历教育;加强办学队伍建设,建立与职能任务和办学要求相适应的农广校专职办学队伍,探索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导师团,对师资队伍开展轮训;改善设施条件,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同时,农业部也注重发挥农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社会资源的优势,共同推进培育工作。
六、关于“对培训内容需结合农民需求”的建议
围绕新型职业农民产业需要,从政策法规等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规范确定内容。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提升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两线开展培训。通用知识集中培训,产业技能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现场培训,辅以外出参观考察交流等环节,确保培训实施效果。
七、关于改革现有的农村义务教育模式和内容的建议
(一)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该文件提出“要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团日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城镇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农忙时节组织学生帮助家长进行适当的农业生产劳动。”通过该文件将让学生能更为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与农业部联合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后,教育部会同农业部,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全国各地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以及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总计20多所有关院校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100多名专家共同研究起草了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适合职业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民职业教育方案。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1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招生对象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将广泛面向社会培养农村青年人才。
目前,内蒙古等十余个省份已经出台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实施方案,其中广东、福建、河南、河北、海南、内蒙古等省市已经启动相关工作。教育部将继续按照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教育部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支持、配合农业部等涉农部委做好农民职业教育有关工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的作用,多渠道争取资金,为农民职业教育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你们的意见建议。
教育部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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