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574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四级网络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教育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发展社区教育,是教育规划纲要的明确任务,对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大社区教育力度,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深入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6月28日,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文件明确了构建社区教育治理体系,丰富内容形式,融通共享教育资源,提高服务能力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社区教育蓬勃发展
(一)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明确提出,“建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的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商社区教育工作大计,并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切实落实社区教育目标责任制,促使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关心支持社区教育,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7年,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07〕975号),明确提出“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社区文化活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鼓励创设多种社区教育实体。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面向社区的老年大学、市民学校、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2011年,民政部推动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1号),提出“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服务”,“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模式,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性的全民学习中心,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学习型社区。”
(三)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2000年4月,为落实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全民素质”的要求,教育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0〕14号),以实验的方式推动社区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教育部先后确定了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了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目前,共遴选确定了129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120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覆盖了31 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与此同时,各地也相继建设了 500 多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全国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龙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为主干,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的社区教育梯度发展格局。刚刚印发的《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强调,到2020年,建设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600个,建设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200个,全国开展社区教育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
(四)逐步健全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2004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整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基础上,形成以区(县)社区教育学院或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以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居委会(村)社区教育教学点等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中心)负责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教学站(点)的工作;村(社区)教学站(点)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
(五)社区教育活动内容形式丰富多彩。近年来,教育部指导各地主动适应居民多样化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医疗保健、早期教育、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民政部在组织实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过程中,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支持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在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同时接受劳动教育。各地还创造性地探索了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如,北京市西城区,在全区建设70家终身学习成果授权认证点, 2014年,“学习型西城”网站点击率已达191万人次,实名注册率为95.46%,认证各类社区教育课程总课时数为17346学时。到年底,按50分以上、41-50分、31-40分、21-30分、11-20分、1-10分六个等级,对4694名持卡学员进行“实物商品类”和“学习服务类”的实名制兑换服务。
(六)社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国已建设了1400多个数字化学习中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专业委员在全国推动建设了71个数字化学习先行区。部分省(区、市)建有高质量的数字化学习平台。如上海学习网、广东学习网、陕西终身学习网、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等,其中上海学习网,截至2014年年底,点击量突破1.5亿次,注册人数达 134 万。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在全国各地建设了 18 个 i-实验室网上工作室,如 i-书法、i-创意设计等,引导市民参与线上和线下结合的体验式学习。随着移动学习的普及,各地加强了微课资源的建设。许多地方还探索建设了手机 APP 式课程资源,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各种优秀学习资源。
(七)初步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队伍。2013年,教育部印发《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教职成司函〔2013〕35号),对社区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学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努力下,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专职人员主要是从现有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统筹安排解决,兼职人员主要是根据社区教育的实际需要确定。各地鼓励社区内退休教师、专家、在校大中专学生加入社区教育志愿者行列,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使志愿者队伍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
(八)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社区教育经费投入。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2004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文件还规定,“各地要保障必要的社区教育经费,并列入到经常性财政开支。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应努力按照社区常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经费。经济发达地区,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提出限制性要求,全国人大和审计署也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今后,中央财政将从严控制设立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不得重复设立绩效目标相近或资金用途类似的专项转移支付。近年来,中央财政在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除党中央和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设立新的教育专项。
二、继续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将以推动社区建设、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宗旨,以完善社区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基本标准制度、加强社区教育内涵建设为核心,依法治教,推进社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社区教育治理能力。一是培育多元主体。充分调动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协商合作。鼓励各地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理事会或社区教育协作会等制度,增强社区教育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的社会化,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增强社区教育的活力和效率。
(二)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一是推动职业院校和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充分利用场地设施、师资、实训设备及网络资源举办社区教育。推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人中专转型发展,成为社区教育的实施主体。推动普通高校、普通中小学有序向社区居民开放校园。二是充分利用社区内文化、科普、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三是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的开放率。
(三)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一是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推动开展公民素养、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养生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领域的教育培训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创新创业能力和生活品质。二是创新社区教育形式。鼓励开发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开设学习超市、提供学习地图,方便社区居民自主选择学习形式。三是推动各省(区、市)及中心城市建设数字化社区学习中心,加快建设数字化学习资源,为居民提供多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
(四)加强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一是国家组织编写一批社区教育通用型课程大纲。二是鼓励各地开发、推荐、遴选、引进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发展。三是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区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向社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四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课程开发,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本土化课程。
(五)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一是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推动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二是鼓励各地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三是引导各地面向城镇化进程中失土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文明礼仪、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成为融入城镇社区生活的新市民。四是鼓励面向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家庭教育等活动。
(六)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推动社区教育学院(中心)、社区学校配备从事社区教育的专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教师;推动有关方面制定社区教育专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加大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二是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制度。三是是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设社区教育相关专业,鼓励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七)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负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提出政府购买社区教育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或举办社区教育机构,并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感谢您对我国社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我国社区教育深入发展。
教育部
2016年10月13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