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589号
您提出的“关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进展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发展理念、发展路径日臻科学完善,发展环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发展活力、办学特色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28万余所,年招生952.7万人,在校生2722.8万人。其中,高等职业院校1341所,招生348.4万人,在校生1048.6万人,分别占高等教育的47.2%、41.2%。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具备了大规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不断健全
组建了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的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行业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专项政策,每年举办10余次产教对话活动,形成了教育与产业界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学,建成职教集团约1200个,覆盖70%以上职业院校,联系近3万家企业。推动组建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活力。每年定期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形成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办赛模式和制度体系。
(三)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连续多年,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就业率仅低于98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月收入持续增长,专业相关度保持稳定,就业现状满意度连续上升。高职毕业生已成为产业大军的重要来源,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支撑了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
(四)基本制度和条件保障更加完善
以《职业教育法》为基础,形成了涵盖学校设置、专业建设、教学标准、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等环节的制度标准体系。各级政府每年投入超过500亿元,打造了一批骨干院校、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健全,高职学生的奖学金覆盖面近30%,助学金覆盖面25%以上。据统计,高职毕业生中约90%为家庭的第一代大学生。高职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正如您所说,当前我国高职教育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层次结构不够健全,社会吸引力不强,行业企业参与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等。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转观念、促改革、强内涵,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建设。
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思路
2014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教育部等部门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简称《规划》),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行了顶层设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成为中国统筹推进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一)明确建设目标
《决定》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结构规模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总体教育结构更加合理。二是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三是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各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四是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您提出的“扩大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在我国高等教育布局中的规模比例”“强化一般普通高校往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很有参考意义。“十三五”时期,教育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兼顾各方面需求,合理确定各层次各类型教育规模和比例,引导各级政府合理确定建设计划,将各类资源增量向各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倾斜;积极引导地方部分本科层次学校、特别是新升格的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加大现有本科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以培养高层次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主,使其成为举办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并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关于“支持条件成熟的高职院校丰富和提升办学的层次结构”,《决定》明确提出,“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现阶段原则上不允许专科高职院校升格。对于办学优势明显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规划》也指出“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要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二是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三是要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制度。四是要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五是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您提出的“制定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大学设置标准”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我部正在研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旨在提高高职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职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将提交国务院建设和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关于“逐步将高等职业与应用型本科院校设置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目前已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部支持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支撑能力、产业发展需求、就业条件等科学设置和调整区域内高等职业院校,优化高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设置审批权没有下放。
您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议非常重要。2015年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要求高职院校“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发展多样化的职工继续教育,为劳动者终身学习提供更多机会”。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制度,设立学分银行,建立全国统一的学习者终身学习成果档案(包含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多层次终身职业培训学习平台。
(三)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决定》要求进一步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一是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二是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三是要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四是要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五是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研究制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六是要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制定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
您提出的“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是当前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行动计划》把“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作为“增强办学活力”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支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了“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任务和“支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项目,预估支持经费9975万元,计划建设97个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我部将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汇集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充分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二是要建立健全课程衔接体系。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三是要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四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五是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中外合作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
您提出的“优化专业供给结构”的建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直非常重视。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明确要求,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行动计划》把“支持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建设”确定为重点项目。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承接了骨干专业建设项目,预估支持经费3770万元。关于“深化文化育人改革,提升职业素养,培养工匠精神”,《行动计划》要求“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坚持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品德修养相统一,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您提出的“制定应用技术导向型大学生文化素质评价标准”的建议,我们将予以认真研究。此外,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我部积极指导、推动高职院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五)提升发展保障水平
《决定》要求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水平:一是要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要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三是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分类制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在整合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四是要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五是要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六是要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职业教育扶持力度”,近两年取得了显著进展。2014年,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教〔2014〕352号)提出,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要求“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在中央财政奖补政策的引导下,目前,全国所有省(市、区)均建立了高职生均财政拨款制度。今后,仍将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投入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并不断完善高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
《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组织领导:一是要落实政府职责。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二是要强化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三是要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您提出的提高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引导社会观念、营造社会氛围的建议很有意义。多年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努力引导社会转变重知识、轻技能的观念。经国务院批准,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设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2015年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以“支撑中国制造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通过展示、交流和服务活动,使社会了解职教、体验职教、参与职教、共享职教成果。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强国”为主题,突出开放、为民、德技并重、职普融通,持续传播职教正能量。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努力为职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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