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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36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6〕第228号

  您提出的“关于我国职业教育先行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业人才布局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细则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职业教育始终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适应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及劳动力市场岗位变化情况,不断优化中高职专业设置,大力培养行业产业急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目前,全国共有1.25万所职业学校,基本实现高职学校布局遍及绝大多数地市、中职学校布局遍及绝大多数县区。职业学校共开设上千个专业、近10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每年输送近千万名毕业生,开展各类培训上亿人次,5年累计为社会输送了近5000万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超过90%。职业学校毕业生已经成为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的主要来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支撑。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对接实施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产业战略需求,我们将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谋划,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二是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让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创造更大人才红利。三是推动职业教育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关于调整高教结构,加快高教改革

  近年来,高等教育面向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需求,统筹研发、设计、应用,不断优化人才类型结构。一是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和支持高水平大学和学科专业瞄准世界一流,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素养和创新创造能力,着力培养工程科技领军人才。二是加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行业企业的融合发展、协同育人,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上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三是加强服务行业发展的特色人才培养。鼓励不同层次、类型的高校把握行业人才需求方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办学定位,找准服务面向,着力培养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知识和实践能力、胜任行业发展需求的工程技术人才。

  三、关于加速职业教育与产业的衔接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发各方面创造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一些地方也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建立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规章制度,如上海、河南、湖南、广西、宁波等地也出台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文件。二是调整重组62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形成了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载体。三是提升行业指导能力。积极开展产教对话活动,自2010年以来举办了约70次,深化了产教对接与合作。推动并联合机械、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等行业,分类制定专项政策。四是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五是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全国组建了约13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同时,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赛项全部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实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研究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继续丰富和完善校企合作形式,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集团化办学等。

  四、关于营造崇尚技能的新风尚

  多年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贡献,努力引导社会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决定》规划部署,进一步积极营造了职教发展良好氛围。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职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为每个人创造通过职业教育实现人生出彩的机会。二是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国务院决定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设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2015年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以“支撑中国制造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通过展示、交流和服务活动,使社会了解职教、体验职教、参与职教、共享职教成果。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为主题,突出开放、为民、德技并重、职普融通,持续传播职教正能量。三是搭建多种展示和宣传平台。坚持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2008年起,每两年选拔40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从2012年开始,每次选拔500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的特殊津贴。四是加强媒体宣传。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行有力度、有深度、多维度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模范人物、典型事例、重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制播《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创新》《大国工匠》《中国大能手》等宣传节目,开展“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教育部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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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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