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6〕第29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和创新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职业学生成长“立交桥”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衔接,打通学生横向流动、纵向贯通的成长通道,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我们以中高职衔接为切入点,重点改革学制、课程衔接体系和升学考试制度,为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在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着力巩固招生规模,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推动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按照到2020年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继续落实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在保证规模的同时,重点提高质量、优化布局;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优化结构,加快完善发展机制,提升发展质量,提高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同时,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通过多种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关于推动职业教育校企深度融合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培养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和企业深度合作育人。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发各方面创造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二是组建62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形成了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载体。三是提升行业指导能力。积极开展产教对话活动,自2010年以来举办了约70次,深化了产教对接与合作。联合机械、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等行业,分类制订专项政策。四是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五是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全国组建了约1300个职教集团,吸引约3万家企业参与。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所有赛项全部由行业组织牵头设计,企业全面参与实施。为规范和促进校企合作,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目前正在抓紧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三、关于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
近年来,教育部对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校长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管理、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201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层面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2012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等政策文件。下一步,我们还将研制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深化中职学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关于创新职教与扶贫相结合的路子
多年来,职业学校在扶贫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地处县(市)地区,在扶贫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生源形势的变化,中等职业学校除了开展学历教育外,普遍承担了社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国家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针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和省、地市、县各级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侧重和要求。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和专家研讨,形成了文件初稿。201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文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科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2014年教育部评出首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县59个,总结推广了适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农民培养培训经验,推动县域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教育部还高度重视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要求职业学校利用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目前,全国职业院校每年开展各种类型社会培训约730万人次,大部分是面向农民工和农村拟转移劳动力的培训。据抽样调查,职业学校承担的地方政府及各部门培训任务占政府财政补贴农民工培训的一半左右。二是支持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职业培训以及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在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过程中,要求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培训,并注重培训成果。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有关要求,拓展和强化县级职教中心功能,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高质量中等职业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教育部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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