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6〕第27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类高职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始终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公共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公共服务类相关专业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健全公共服务类专业高职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专业体系。2015年。教育部对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新目录对公共服务类专业进行了调整,共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690301)、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690302)、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690303)、社区康复(专业代码690304)和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代码690305)等5个公共服务类专业,取消了人防与应急管理等4个专业,使高职专业设置与公共服务业发展需求更为吻合,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岗位设置专业。2016,全国共有146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10100人;29所高职院校开设了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1920人;15所高职院校开设了婚庆服务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1108人;44所高职院校开设了社区康复专业,计划招生2740人;4所职业院校开设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622人。公共服务类总招生专业点数为238,总计划招生人数为16490,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
制定教学标准。2012年组织制订高等职业学校公共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并于2015年再次进行了修订。公共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明确了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教学组织实施、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等方面内容,强调要面向公共服务类专业服务企业、社区委员会与社区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和其他有需要的企事业等单位,培养掌握家政公司管理、家居美化与布置、家庭营养配餐与制作、家庭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健全职业资格。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将“家政服务员”纳入职业分类,并建立了初级、中级、高级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体系。按照职业资格相应级别要求,部分技工院校已陆续开设了家政服务类专业,与业内企业联合开展家政服务专业学制教育,一些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还积极开展家政服务相关的职业培训。
二、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公共服务类专业建设
一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分别于2006年、2007年、2012年累计投入6900万元支持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加强包括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在内的15个专业点建设。投入中央财政1600万元支持了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支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支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建设社区康复专业。二是“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共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44万元,支持14个省份的17所职业院校建设了康复治疗技术、公共事务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儿童康复、家政服务、社区矫正等6个专业的18个专业点。三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共投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30万元,支持浙江、江苏、贵州等7个省份建设了11个实训基地(高职9个,中职2个)。四是“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共投入中央财政600万元支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老年教育与服务专业委员会共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资源库,投入中央财政450万元支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资源库。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建设,有效推动了公共服务类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有效改善了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充实了优质教学资源,提升了专业发展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三、政行企校联合推进公共服务类专业发展
2010年民政部和教育部指导成立的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民政行指委),积极发挥在政府、行业企业与院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对民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推动公共服务类专业的发展。行指委汇集了各民政相关职业院校、民政相关企业,以及中国康复器具协会、中国殡葬协会、中国福利协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北京社会工作协会等多个相关行业协会。以所涉相关专业为基础,设置了公共事务管理、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殡仪技术、彩票等七个专业指导委员会(简称专指委)。各专指委通过举办竞赛、开办论坛、开展科研等活动,积极探索民政职业教育与人才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和新举措。民政行指委还举办了两届全国养老产业与职业教育对话活动,推动了中国养老产业与职业教育高端对接、合作共赢。2010年以来,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设置殡葬类、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十余个特色职业赛项,覆盖了民政事业各领域。民政行指委积极承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中的任务和项目,围绕公共服务类专业发展开展建设,预计投入3465.50万元。
您所提的“加强政府和高职院校的合作”“推动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合作”以及“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议非常好,我们在推动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公共服务类专业发展的同时,也持续加强政府、行业、企业和院校合作互动。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围绕公共服务业发展实际需要,重点从以下四方面继续开展好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相关工作:
一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目前,教育部正在起草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构建差别化扶持政策,完善有利于包括培养公共服务技术人员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内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二是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公共服务教育。《行动计划》要求“面向社区成员开展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民主法治、文明礼仪、保健养生、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教育活动。开设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应结合学校特色率先开展老年教育”,并将“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活动”列为重点任务,要求各地2016年底前出台相关措施,并持续加以推进。目前已有26个省市区确认承担该项任务,我们将努力做好项目跟踪。
三是加强公共服务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打通公共服务人员等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政策通道。创新“基地+企业实践单位”校企合作开展教师培训新机制,发挥培训基地中高校、高职、中职和企业的不同特色优势,实施教师分类分层培训,做到按需施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四是鼓励引导学生从事公共服务业。推动相关院校加强公共服务类专业招生宣传,进一步增强相关专业吸引力。组织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到家政企业和城乡社区、家庭等进行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从事公共服务事业的热情,鼓励公共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家政机构、社会服务中心就业。积极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研究论证加大国家奖助学金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保障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
感谢您对教育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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