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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29号(教育类255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6〕第245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无法参加中考随迁子女继续教育现象和对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就学升学政策

  随迁子女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现象,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这一群体还将长期存在。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2013-2016年教育部每年出台《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加强招生工作统筹管理,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公平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稳妥、有序地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和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推进面向人人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2005年以来,中等职业教育坚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实行注册入学等灵活的招生录取办法,不断扩大招生范围,拓宽服务面向,在大力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招生范围,拓展中职学校生源。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从45.08万增加至80.82万,占中职招生的比例从6.88%增至2014年的13.04%。2010年全国中职学校招生870.42万人,其中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172.66万人,达到历史最高点。2015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15万所,当年招生604.22万人、在校生1674.21万人,招生和在校生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43.13%、41.29%。

  三、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5年,调整完善中职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年限,公办学校财政补助时间由原来的2.5年调整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给予同等补助。目前,中职免学费覆盖近90%学生,19个省实现了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全覆盖。在多数省份实现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同时,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将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由每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全国中职助学金覆盖近40%学生。随着学生资助覆盖面的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有效发挥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是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招生录取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二是推动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逐步实现随迁子女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职校毕业生在城镇就业和落户。

  感谢您对教育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育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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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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