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89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吉林省设立‘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吉林省设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为鼓励地方聚焦重点难点先行先试,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05年以来,教育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共建了12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其中包括辽宁沈阳“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黑龙江“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各试验区陆续出台一些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形成一批在全国可资借鉴的先进经验,为国家职业教育制度顶层设计提供了案例,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东北地区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和我国重要的工业与农业基地,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2003年中央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振兴发展的专门措施。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全面振兴东北地区。为振兴东北地区培养大批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责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省视察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实现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在吉林省设立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事,可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先行研究论证,提出试验区建设思路、主要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教育部。教育部将根据吉林省实际情况,结合改革需求和双方意愿,进一步研究确定。
二、关于在职业教育专项奖励方面给予倾斜,推进吉林省职教园区建设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近年来,中央财政始终坚持“推改革、促发展”的理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了全方位、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职业教育财政政策框架,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14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中高职改革示范校建设等重大项目整合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并设立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177亿元。现阶段的支持重点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由省级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将瞄准到2020年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为服务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各项重大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也希望吉林省加强省级经费统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教 育 部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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