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21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多次深入职业院校考察,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李克强总理非常重视和关心职业教育,多次对加强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努力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国务院2014年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多次就职业教育进行专题研究。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职业教育进入“黄金时期”,基本建成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跨越。
一、不断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专业目录是规范专业设置、指导专业建设的基础性文件。专业目录以产业(行业)分类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了学科分类,对接职业,服务就业,坚持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
2010年,教育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19个专业类,共计321个专业。新《目录》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类,设专业32个;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等6个专业类,设专业122个;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等11个专业类,设专业167个;分别占专业总数的10%、38%和52%。
2015年,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19个专业大类,99个专业类,共计748个专业。新《目录》主要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大类,设专业51个;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等8个专业大类,设专业295个;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1个专业大类,设专业402个;三次产业相关专业数比例为6.8∶39.4∶53.8,更加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2016年公布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13个高职专业。
《目录》及教育部发布的中、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于指导和规范职业院校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推动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集团化办学,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目前,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1300多个,联系企业约2万多家。职业教育集团一般都设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秘书处、办公室等执行机构,制定了集团章程、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制度等,为集团运行提供了基本的组织和制度保证。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入发展,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目标、实现形式、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等作出明确要求。支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通了集团化办学统计和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发布年度报告、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等活动,为各地集团化办学深入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学徒制试点是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形式。《决定》对“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做出具体部署。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对以职业院校为主导开展的学徒制进行安排。2015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遴选确定163家单位开展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参与企业1878家、院校370所、专业535个,涉及学生36228人。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明确提出,要“支持地方和行业引导、扶持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共有31个省份和34家行指委承接支持692家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任务,预估投入52861万元。截止到2016年底,共有28个省份和7家行指委启动该项试点工作,支持456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份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833万元。2017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7号),启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遴选工作。
三、持续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力度
《决定》提出,要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2015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支持职业院校利用自身条件和教师人才优势增强社会培训功能,解决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资源有限、难以承受高成本员工培训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方数据显示,2016年高职院校为社会提供的技术培训超过1300万人日,校均超过1万人日,160余所院校培训量超过2万人日。
2013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3〕141号),明确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职业(工种)中,新技师(含高级技师)培训和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点支持培养高技能人才显著的企业和生产一线的骨干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高级工、技师通过专项培训获取相应职业(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提升其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培育更多“大国工匠”等具体要求。
四、不断加强实训、培训基地建设
2004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78.6亿元,支持建设了4556个实训基地。其中,高职实训基地1556个、中职实训基地3000个,覆盖75%的高职院校、21%的中职学校。项目引导职业院校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政校企组合新模式,不断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带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改革,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形成了一批集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硬件支持。
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北京、天津、浙江等30个省份的落实方案明确将“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列入实施项目,今后三年预估投入30.96亿元建设165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根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自2011年开始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培训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末,中央财政共支持建设了469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94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为相关行业、企业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供支持。
五、加大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始终坚持“推改革、促发展”的理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了全方位、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职业教育财政政策框架,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2014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中高职改革示范校建设等重大项目整合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并设立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177亿元。现阶段支持重点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由省级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引导完善生均拨款制度。为推动各地加大投入,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各地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2015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上述两文件明确提出,地方是建立完善中高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将给予奖补引导。
加大资助力度,完善资助政策。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政策体系。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国家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实施免学费政策;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在实施普惠性支持政策的同时,针对新疆南疆四地州等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殊情况,中央财政采取特殊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将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在内的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支持内地举办新疆西藏中职班,在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再对内地中职班学生按照年生均8000元标准补助学习、生活费用。为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5〕52号)精神,目前,财政部配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落实中职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等有关政策措施。
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完善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出一批示范性新职业教育集团,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推动实施实训基地项目。
二是实施《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根据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推动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
三是进一步健全教育投入体制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继续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予以重点支持和优先保障,更加注重通过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要求,积极做好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保基本、守底线、抓关键、补短板,财政教育投入进一步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坚持加大投入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加强内控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教育资金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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