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21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和医养护理专业人才定向培养的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动推动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4年,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主动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
一、优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为满足养老服务业人才发展需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设置了护理(老年护理与服务方向)、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增设了老年护理、养老护理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老年辅具应用等专业方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了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2015年、2016年又新增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等相关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相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等研究方向。
2016年,全国有143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4023人,较2015年增长46.2%。全国有257所高校开设本科护理学专业,年招生5.1万人;有143所高校开设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年招生9200人;有300余所高校开设本科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年招生1.9万人;有300余所高校开设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年招生1.4万人;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等新增专业也陆续开始招生。2015-2016年度授予的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人数分别为191人、189人。
二、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加强实践能力培养。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等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开展涉老、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推动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领域硕士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培养合格的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生。从2015年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以提高相关领域常见多发疾病的诊疗能力。大部分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老年护理作为护理硕士重要的培养方向,并招收该方向研究生,为提高老年护理队伍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课程建设,优化课程结构。教育部依托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开设《老年心理学》等课程;根据老年学跨学科特点,与临床咨询方向相结合,开设老年人心理健康诊断与干预的老年咨询心理学;与工业组织管理方向相结合,开设养老产业管理相关课程;拓宽国际合作,与海外高校在老年学方面开展相关合作。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相关课程,为学生毕业后从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案例库建设,丰富教学资源。在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中将老年医学和护理列为重要方向,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多个与服务老年人有关的项目,2010年投入600万元支持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2013年投入450万元支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学资源库,2015-2016年投入600万元支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老年教育与服务专业委员会联合主持建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2018年投入500万元支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持建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覆盖范围。
三、多项措施并举,加大相关专业学生资助力度
中央财政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医学专业学生财政支持力度。一是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在内的医疗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包括学费减免在内的国家各类奖助政策。二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目前,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在内的医疗专业中职学生同样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学费政策。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国家为中西部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拟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临床医科本科生,2010-2014年累计招生约2.7万人。中央财政通过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共安排上述补助资金4.7亿元。2015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中央财政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8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以接受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四、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民政部联合教育部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在职远程教育培训,全国建成了一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基地,有100多所院校开设护理专业。
各地民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培训力度。例如,天津市于2015年3月开始试点,对养老服务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和社会保险三项补贴,人均每月可享受1415元。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2号),补贴分为内设医疗机构奖、招用持证人员奖、品牌连锁经营奖等;编制了《上海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年)》,对照到2020年养老服务发展要求,在职业发展、招录使用、薪酬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印发了《养老护理员人员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沪人社职〔2016〕148号),到2020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浙江省通过定向委培、业务培训、入职奖补等方式,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养老服务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四川省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技能培训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康复医学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34个专业之一予以推进,并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中积极考虑老年医学发展需求。
下一步,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要,继续做好人才培养和有关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发布老年社会工作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引导职业院校合理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本科高校开设服务于养老产业的相关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相关本科专业。
二是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养老机构人员岗位结构,继续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岗位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加强以全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养老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畅通毕业生流动就业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有关保障政策。探索开展老年颐养机构或部门的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和医养护理的岗位实行准入制度,建立专业人员技术职称档案和评定制度,实行职称水平与薪酬挂钩等的可能性。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以及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补贴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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