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317号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定向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建立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机制
(一)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
2011年10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九部门联合召开了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做法。一是明确了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二是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改革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三是组建一批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四是组织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按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市评估、入围创建的工作程序,目前已经遴选了四批203个县(市、区)参加创建工作。
(二)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后,教育部会同农业部,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全国各地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和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总计20多所有关院校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的100多名专家共同研究起草了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适合职业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农民职业教育方案。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1号)(以下简称《方案》),鼓励农民采取“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各地组织有关涉农职业学校按照新的培养方案实施教学,培养更多合格新型职业农民。
目前,内蒙古等十余个省份已经出台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实施方案,其中广东、福建、河南、河北、海南、内蒙古等省市已经启动相关工作。教育部将继续按照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三)逐步构建更加灵活的职业院校招录机制
2013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使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要求,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将成为主渠道。高职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了高职院校的招生范围及类别,为职业农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道。
(四)启动并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
2016年3月1日,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2号),旨在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技术技能及文化素质,畅通其发展上升通道,更好地服务“中国制造2025”“脱贫攻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等重大发展战略。
(五)积极支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教育部大力支持并配合涉农相关部委开展各类农民工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农民工岗位证书等培训。2015年6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15〕3号),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企业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术技能水平,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好新常态下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第三方数据显示,2016年高职院校为社会提供的技术培训超过1300万人日,校均超过1万人日,160余所院校培训量超过2万人日。据统计,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共完成各级各类岗位证书培训达15356278人次,其中包括面向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
二、关于职业教育扶贫工作
2016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为落实该规划,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精准施策,努力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建立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机会成长成才。现阶段实施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免学费覆盖了近90%的中职学生;助学金覆盖30%以上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象是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高职资助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现阶段奖学金覆盖近30%的学生。助学金覆盖25%以上的学生。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支持贫困地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地方于2017年底前完成贫困县工作任务。继续支持改善贫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落实好普惠性支持政策的同时,针对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四省藏区、连片特困等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殊情况,中央财政采取特殊措施,支持举办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推进四省藏区实施“9+3”免费中职教育,支持藏区一个地州建好一所中职学校等等。
教育部积极支援藏区职业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促进东部优质教育资源的输出,在学校管理、师资培训、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大支援力度。对口支援南疆职业教育发展。贯彻落实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南疆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全覆盖方案》。实施对口支援、深度帮扶,全面提高南疆职业院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东西部对口支援力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保障。2016年10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提出,“充分发挥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的制度优势和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办学,加强东西部对口支援。鼓励和推动东部地区职教集团、职业院校、公司企业,在联合招生、校企合作、互派教师、共建专业、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对接,带动受援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推动受援地产业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实施好教育部、国家扶贫办共同印发的《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部署推动各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等三大任务,促进西部地区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共享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保障。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一)推动建立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联合企业共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部积极配合农业部,推动创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截止到2015年底已经成立了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和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涉农高职院校双牵头的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五大职教集团。为发挥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的作用,教育部正在推动联盟企业与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进行“县企合作”试点,联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二)与科技部共同出台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的精神,与科技部共同出台《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行动计划》,统筹各级教育资源,积极组织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帮助返乡农民工获得必要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和再就业能力,尽快重返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引导和推动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带动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围绕创新成果开展创业活动。
(三)发挥“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涉农教育培训服务。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是利用信息技术为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和服务,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为形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条件和保障的数字资源共享平台。2010年教育部启动资源库建设,目前已立项建设88个专业资源库、1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含10个子库)和1个学习平台,初步形成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体系,覆盖了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等19个高职专业大类。截至2017年2月,共有1000所院校、3094家行业企业参与资源库建设;共建成各类多媒体资源190万余条,资源总量30.2TB;注册用户达134万余人。实现各类优质数字资源网络化、泛在化、共享化,不但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提供信息化学习平台,更多是为包括农民工、农民等群体在内的社会学习者提供免费、优质、丰富、实用的,可以“时时、处处、人人”学习的资源。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补贴政策。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农民工、城乡两后生等就业重点群体的职业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督,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经过各地努力,2016年,全国有1775万人次城乡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959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51万人次,创业培训230万人次,其他培训35万人次。职业培训工作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各类农村培训项目,建议在县级政府统筹下,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在内的所有教育培训机构择优确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充分利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教育培训资源,为农民职业教育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
今后,教育部将继续配合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进一步做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规划, 积极动员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争取地方政府以及扶贫、农业等部门的培训项目资金,继续做好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共同为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支持,推动我国涉农职业教育与培训更好更快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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