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提案〔2017〕第8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014年,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主动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
一、优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为满足养老服务业人才发展需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设置了护理(老年护理与服务方向)、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2015年10月,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增设了老年护理、养老护理与管理、养老产业经营管理、老年辅具应用等专业方向。2012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了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2015、2016年,又新增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等相关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相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等研究方向。
2016年,全国有143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4023人,较2015年增长46.2%。全国有257所高校开设本科护理学专业,年招生5.1万人;有143所高校开设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年招生9200人;有300余所高校开设本科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年招生1.9万人;有300余所高校开设本科社会工作专业,年招生1.4万人;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等新增专业也陆续开始招生。2015-2016年度授予的临床医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人数分别为191人、189人。
二、推动相关专业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2014年教育部在总结各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基础上,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29号)公布的首批试点单位中,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开设了设护理等养老服务业相关专业。2017年4月,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遴选试点单位,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2.加强实践教学,提升培养质量。从2015年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以提高相关领域常见多发疾病的诊疗能力。大部分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老年护理作为护理硕士重要的培养方向,并招收该专业研究生,为提高老年护理队伍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加强相关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丰富教学内容
1.加强课程建设,优化课程结构。教育部依托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开设《老年心理学》等课程;根据老年学跨学科特点,与临床咨询方向相结合,开设老年人心理健康诊断与干预的老年咨询心理学;与工业组织管理方向相结合,开设养老产业管理相关课程;拓宽国际合作,与海外高校在老年学方面开展相关合作。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相关课程,为学生毕业后从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案例库建设,丰富教学资源。在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中将老年医学和护理列为重要方向,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多个与老年人服务有关的项目,2010年投入600万元支持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2013年投入450万元支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学资源库,2015-2016年投入600万元支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老年教育与服务专业委员会联合主持建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2017-2018年投入500万元支持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主持建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覆盖范围。
四、多项措施并举,加大养老相关专业学生资助力度
1.中央财政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医学专业学生支持力度。包括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在内的医疗专业贫困本专科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包括学费减免在内的国家各类奖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目前,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包括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医养护理在内的医疗专业中职学生均在上述资助政策保障范畴之内。
2.支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国家为中西部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拟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生,2010-2014年累计招生约2.7万人。中央财政通过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共安排上述补助资金4.7亿元。2015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中央财政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8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以接受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五、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
民政部联合教育部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在职远程教育培训,全国建成了一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基地,有100多所院校开设护理专业。
各地民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培训力度。例如,天津市于2015年3月开始试点,对养老服务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和社会保险三项补贴,人均每月可享受1415元。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福发〔2015〕2号),补贴分为内设医疗机构奖、招用持证人员奖、品牌连锁经营奖等;编制了《上海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15-2020年)》,对照到2020年养老服务发展要求,在职业发展、招录使用、薪酬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印发了《养老护理员人员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沪人社职〔2016〕148号),到2020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浙江省通过定向委培、业务培训、入职奖补等方式,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养老服务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四川省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技能培训范围。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
2016年12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要求:一是“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学校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二是“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发﹝2016﹞19号)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6﹞20号),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包括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
为落实《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有关要求,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等。
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职业院校,有利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培育与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市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至2016年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中,养老类项目283个,计划总投资额1659亿元。
下一步,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将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相关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扩大养老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发布老年社会工作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引导职业院校合理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有条件的本科高校开设服务于养老产业的相关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相关本科专业,大力培养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人才需求的专门人才。
二是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体系,重点开展高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修订、发布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等工作;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养老机构人员岗位结构,继续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岗位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加强以全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政策,加大对养老护理员规范化培训支持力度。鼓励养老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畅通毕业生流动就业渠道。
四是不断完善教育领域PPP模式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领域PPP模式推广运用的政策指导,研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成熟模式和典型案例。从完善制度保障、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入手,为PPP项目加快落地和规范实施创造条件,研究起草相关实施意见,在推出示范项目、推进基金投资等方面,支持养老领域广泛采用PPP模式。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结合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进展,研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落实同等资助政策、落实税收优惠和其他激励政策等措施,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十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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