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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18号(教育类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203号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加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立法

  教育部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立法工作。201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要探索有关部门通过合作共建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

  目前,农业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对农民教育培训有部分规定,但是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仍然存在培训规模小、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机制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从立法层面保障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仍显不足,需要通过立法推动和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教育部联合农业部针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收集了一批包括美国、德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推动本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的案例。

  教育部将在《职业教育法》修订过程中关注农民教育培训问题,并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研究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会同农业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立法工作。

  二、关于加强农村人力资源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年度抽样调查和全国劳动力调查项目中,有反映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程度的内容,具体包括:未上过学、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高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调查数据能够部分地反映农村人力资源情况,但受调查样本量的影响,一些指标的调查数据推算总体会有一定偏差。

  《提案》中提到的农村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内涵应更丰富,特别是关于农村劳动力按技能划分,取得各类职业资格人数的情况,国家统计局现行的人口制度不包括这方面内容。

  2016年,农业部完成了2015年度全国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工作,为做好国家人才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提供了有效参考。从2017年起,农业部将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年度数据报送制度,为全面把握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展、不断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依据和参考。

  下一步,教育部将与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助有关部门,通过调查、部门行政记录等方式取得相关数据,做好农村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工作。

  三、农机装备操作人员培训

  农机装备操作人员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农机装备的正常使用和性能发挥,技能水平不高易导致资源浪费和安全生产隐患。教育部十分重视职业农机手培训工作。2014年起,教育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包括农机操作和维修在内的农业职业技能培训。2016年开始,教育部进一步加大农机实用人才培训支持力度,对“十三五”期间的培训任务进行了专门明确,用5年时间将现有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一遍,培训不少于5万人,每年不少于1万名,并开展认定管理、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等工作。

  积极开展农业装备操作人员培训模式创新。教育部、农业部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筹建成立了龙头企业和涉农高职院校双牵头的现代农业装备职教集团。创新了政企联动、校企联合等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模式,建立了193家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每年经培训考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近10万人。近年来,多次依托现代农业装备职教集团和示范基地,举办了农业职业技能农机修理工竞赛、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全国农机手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检验了农机装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展示了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培养成果,激发了广大农机装备操作人员学技术、比贡献的热情。

  下一步,教育部、农业部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对农机职业技能提升的支持,加强农机装备职业技能标准、教材、教学考评员、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职教集团、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作用,多渠道争取资金、创新培训模式,为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农机装备操作人才提供服务。

  四、关于积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自2014年起,教育部、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工程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目标,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顶层设计,创新项目管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从政策法规等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规范培训内容。通用知识集中培训,产业技能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现场培训,辅以外出参观考察交流等环节,确保培训实施效果。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金融社保等扶持政策向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倾斜。

  为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3.86亿元,比上年增长26%,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分配向贫困地区倾斜。为提高培训效果,中央财政将减少一般技能性培训的支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建立培育对象库,变“全面开花”为“重点推进”。同时,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培育机制,变“政府培训”为“多元竞争”。

  2017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

  据了解,教育部还没有收集到相关部门关于开展悉尼协定和华盛顿协定相关工作的意见反馈,等我们有了进一步的工作进展,再进行专项答复。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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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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