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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799号(教育类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7〕第228号

  您提出的“关于中国制造2025呼唤职教革命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发布并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服务“中国制造2025”

  (一)发布《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2016年12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接制造强国建设战略任务和重点领域,提出重点提升人才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能力,健全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实现中国制造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技术技能人才是制造业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南》对技术技能人才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明确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支持行业组织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制定院校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开展质量认证工作;企业要为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提供岗位,并与学校共同制定实习、实践方案。发挥科技实践活动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推动实施《指南》。对照《指南》重点任务分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2017年实施计划表》,积极推动落实《指南》工作任务。当前,教育部正在依托机械、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一大批装备制造类、信息技术类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进一步对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优化制造业相关专业结构,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部鼓励有关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化专业结构,积极设置“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亟需的相关专业,推动教育资源向服务国家、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专业集群汇聚。

  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面向先进制造业,优化专业设置,增设了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船舶动力工程技术等专业,并委托相关行业制订了工业机器人产业、航空工业等领域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指导职业院校围绕本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近几年增设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等本科专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允许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根据“中国制造2025”战略发展需求,自主设置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培养制造业人才。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8月,公布了第一批163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参与企业1878家、院校370所,涉及学生36228人、专业点535个。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明确提出要“支持地方和行业引导、扶持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截至2016年底,共有28个省份和7家行指委启动该项试点工作,支持456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10个省份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833万元。2017年,教育部已经启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遴选工作。

  (二)多种形式吸引龙头企业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教育部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组建了5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0年以来,相关行指委组织开展了90余次产教对话活动,印发石油化工、有色等多个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明确了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工作思路。目前,全国共建成职业教育集团约1300个。2016年,教育部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签署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签署《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备忘录》,组织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与职业院校代表签署了校企合作意向协议,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深度开展校企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创建,鼓励和引导试点示范城市(群)创新体制机制,开展先行先试,优化本地区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区内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交流对接。

  四、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各地开展转型发展试点

  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并启动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支持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实习实验实训平台和基地建设,支持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发展,搭建应用型高校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平台,出台了“十三五”高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应用型高校设置、建设、评估标准的制订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00多所地方高校参加了转型改革试点,安徽、重庆、长三角地区成立了区域性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中兴通讯、中科曙光等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合肥学院、浙江科技学院等一批高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转型发展之路。

  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办学

  (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全方位、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职业教育财政政策框架。2014-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615.8亿元,年均增长率15.5%。其中,2017年为177.3亿元,较2014年增长55.5%。“十二五”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实施了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等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000多个实训基地。“十三五”开始以后,又组织实施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专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在人事分配制度、教育体系、资助政策等领域出台政策措施,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发展创造更好政策环境。

  (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职教办学,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将教育作为PPP模式的适用13个公共服务领域之一。2016年,财政部联合教育部在内的19家部委共同推出了516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11708亿元,其中教育类项目17个,总投资91亿元。

  截至目前,前三批743个示范项目中,共有教育类项目30个,总投资182亿元,其中已落地15个,总投资75亿元。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共计12,287个,项目总投资14.6万亿元,覆盖31个省区市和19个行业领域。其中教育类项目共计593个,总投资2,276亿元,涉及义务教育、普通高校、职业教育等多个领域,其中已落地项目79个,总投资343亿元。

  六、逐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

  2014年,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动了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并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同年,教育部等6部门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指出改革职业院校用人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推进不同主体之间人员交流。对高校和研究所等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实行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制度;对企业和其他组织,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实行企业的劳动用工、薪酬、养老保险等制度。

  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四种情形和具体措施。除了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外,还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

  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主动服务“中国制造2025”,做好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动实施《指南》。结合《指南》重点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教育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五大工程和十大重点领域,合力推进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二)不断优化学科专业设置。进一步促进制造业有关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同步,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灵活性和特色化。引导职业院校进一步扩大“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模,促进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积极与行业部门合作,促进先进制造业代表性企业把行业企业最新标准、规范以及中高端水平技术、方法等引入教学,推动专业教学内容、课程教材同步更新;促进师生到企业实践实习、企业人才与学校专业课教师相互兼职等。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四)积极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教育部将着力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教 育 部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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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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