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8〕第26号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直通车’作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审计署,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协调机构和机制,将扶贫工作重点转移到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上来
2004年,自国务院批复成立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制度以来,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出台政策措施,合力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工作。2016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教发〔2016〕18号),提出实现贫困地区“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同年,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教职成厅〔2017〕4号),明确“以职业教育和培训为重点,以就业脱贫为导向,以职教促产业,以产业助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发力”。2018年,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发〔2018〕1号),明确到2020年,“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保障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接受更好更高层次教育,都有机会通过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实现家庭脱贫。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发挥好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抓好《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加强经费投入,并对使用进行监督
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保障力度。一是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时,向困难地区倾斜,并指导省级财政加大统筹力度,支持职业教育脱贫攻坚。2018年安排资金187亿元。二是按照《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央财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三是建立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支持藏区一个地州建好一所中职学校等。四是在普惠性政策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的基础上,还采取超规政策举措。2018-2020年,央财将新增资金,重点支持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五是按照《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在全国全面推开扶贫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对象为全部中高职在校生;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3000元左右。
上述中央部门教育预算所有项目和央财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全部编报绩效目标。2016年教育部作为15个试点中央部门之一,率先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试点。2018年,中职改善办学条件综合奖补资金等绩效评价报告将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与此同时,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稳步推进扶贫审计全覆盖,揭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采取追缴资金、补发补贴等方式,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问责相关人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提高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绩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要求,落实好现有政策,使用好超常规政策,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力度。督促地方落实责任,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本区域内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继续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持续跟踪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教育扶贫等措施的落实和进展情况,不断加强对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促进真脱贫、脱真贫。
三、关于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口扶贫工作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并纳入考核指标
一是将职业教育培训工程纳入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全面开展实施。二是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根据中央确定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关系,开展东西部职教集团、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搭建“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实现对西部地区职教集团、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健全“钱随人走”的经费投入机制,把接受西部地区学生经费纳入国家对口支援总体计划。要求东部地区兜底式招收西部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优质中职教育,毕业后根据学生意愿优先推荐在东部地区就业,实现就业脱贫。三是教育部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加强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计划到2020年,资助150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开展职业教育“求学圆梦行动”,把职业教育作为“五个一批”精准脱贫的重点,既重视教育脱贫,也重视为产业脱贫提供人才支撑,推进校际合作、招生合作、劳务合作,推动扶贫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
四、关于构建职业院校与涉农企业、贫困户的利益联动机制
教育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推动创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已经成立了由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和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涉农高职院校双牵头的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都市农业、现代农业装备等大型职教集团。积极推动联盟企业与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进行“县企合作”试点,联合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问题研究,做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规划,动员职业院校争取地方政府以及扶贫、农业等部门的培训项目资金,共同为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支持。
五、关于鼓励企业办职业教育,打通入学+就业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办学模式
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明确指出:“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对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进行了规范指导。
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鼓励教师到企业任职或兼职,参与企业管理、项目研发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引导下,全国已有600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教师企业实践岗位,深度参与教师企业实践工作。2016年,教育部启动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该计划设立了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通过国家和省两级实施,完成职业院校教师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贯彻落实,会同国资委和有关行业继续遴选一批大型企业,建设全国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组织选派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实施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和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教 育 部
2018年8月15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